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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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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龙山街道 从自己做起 规范分类垃圾

日期:2022-03-15

生活垃圾分类,你知道怎么分吗?3月1日起,《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了深入宣传该条例,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花园新村社区妇联、团支部携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引导更多居民从自己做起,规范分类垃圾。

“按照新条例,我们重庆市的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分别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多次违反投放规定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社区垃圾分类志愿者们在万隆市场举行宣传活动,志愿者们在现场对《条例》进行宣传讲解,指导市民如何正确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条例》对市民的个人生活有什么影响?”咨询群众问道,“首先,逾期未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应当缴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最高处罚可以达一千元。《条例》还规定,个人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多次违反投放规定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所以今后要落实垃圾分类,避免被罚款咯。”社区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回答道。

接下来,社区将继续组织在小区、院坝等地进行宣传,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普法宣传活动。以此引导市民推行绿色低碳健康生活方式,自觉践行垃圾分类,提升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率,助推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



(通讯员 王小燕 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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