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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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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709440740B/2022-00039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城市管理〔2022〕30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2022-01-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1-18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城乡环境卫生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渝北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渝北安委〔2022〕1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城乡环境卫生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城乡环境卫生及安全生产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层层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及安全生产、排查等工作落实到位。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在履行管理职责时要高度重视本辖区或本行业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相关工作,将环境卫生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检查管理中,强化作业人员防护及规范作业,切实做好生活垃圾按规定分类收运(特别是废弃口罩落实专人专车单独收运)和垃圾站点、公厕等环卫设施设备安全生产、保洁消杀工作。

(二)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一是各涉农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负责统筹所辖区域规范收运生活垃圾,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公厕等环卫设施保洁消杀,同时要求作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加强防护。各城区街道负责做好管辖区域内环境卫生相关工作;督促指导集中隔离点、居家隔离点、居民小区等按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环境卫生工作。二是区级相关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督促指导所辖行业依法依规落实环境卫生各项防控措施。三是区城管局负责城乡环境卫生行业指导监督,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文旅委、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中心等区级相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负责督促指导所辖行业或单位规范收运生活垃圾,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公厕等环卫设施保洁消杀,同时要求作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加强防护。

(三)开展环卫领域安全排查工作。一是各涉农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负责统筹所辖区域在环卫领域的安全排查工作,各城区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区级相关部门落实行业引导责任,按照相关文件立即在行业领域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对主管范围内公厕、垃圾站、化粪池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火灾防控等各类风险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各单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梳理并填写监管范围内的问题清单(附件1)、隐患交(督)办表(附件2)、问题及整改清单(附件3)。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规范流程及人员防护

(一)规范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严格按照《生活垃圾收运作业人员卫生防护规程(试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环卫作业指南》等文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垃圾规范收运处置,合理增加收运频次,杜绝垃圾箱桶满溢,加强生活垃圾收运站点、车辆管理,严格密闭收运,严防抛冒滴漏,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收运过程“整洁有序”。一是继续认真落实废弃口罩单独收运处置要求,按要求规范合理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及时规范消杀,落实专人专车单独定期清运;二是居家隔离点暂停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生活垃圾各镇街督促投放到指定点位并按照规定消毒后单独收运和无害化处置;三是对进入环卫作业系统的机场、车站等重点区域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居家隔离点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加强消毒消杀,减少转运环节,严格作业人员防护,确保妥善处置。四是对集中隔离点、定点医院、卫生检疫站、留观室、国际航班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等特殊区域产生的生活垃圾要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参照医疗废物,由生态环保部门进行管理和规范处置。

(二)做好环卫设施保洁消杀。严格按照《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环卫作业指南》等文件要求,做好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站、转运站、生活垃圾处理厂(场)等环卫设施日常消杀保洁、安全作业和疫情防控等各项要求,加强环卫设施消杀作业台账管理和日常巡检力度,确保保洁消杀作业质量。

(三)加强环卫作业人员防护。严格落实《生活垃圾收运作业人员防护规程(试行)》等要求。一是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及管理,切实做好口罩、手套、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等防疫物品储备和发放,确保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物资充足供应。二是加强环卫作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作业人员上下班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及行程码并做好出勤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检测并报告卫生防疫部门。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落实个人健康监测和防疫相关作业要求,指导作业人员做到作业全过程正确穿戴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品,并做好使用后的消杀处理。四是建立作业人员健康日报告制度,一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诊,同时按防疫要求报备。

(四)开展环卫设施安全排查。一是有关单位要针对社会公厕、爱心驿站、劳动者港湾、化粪池、垃圾站等环卫设施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强化安全监测和日常巡查检查,全面排查有无燃气、油气或其他可燃气体泄漏至公厕、化粪池、垃圾站存在一定潜在安全事故的隐患。二是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并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同时加强对辖区社会公厕、爱心驿站等环卫设施的监管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发生。三是制定紧急情况发生时的应急措施、抢险组织安排、车辆设备配置、消毒药品和防护用品的储备等安全应急措施。

(五)保障作业人员安全。一是加强安全作业培训。全区各行业、各领域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作业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规范操作流程,保障作业人员安全。二是强化安全保障。公厕每天要消毒消杀至少两次以上,公厕的物品要随机抽样检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要配齐3个月的量;化粪池、垃圾站等重点区域要加强日常安全巡查,配备完善的安全应急设施,切实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立即安排,全面排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武隆“1.7”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立即开展全面安全排查,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二)强化措施,消除隐患。针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要分类逐一建立台账,落实整改逐个消号,形成闭环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工作。

(三)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单位按照排查问题如实填写附件,及时整改;如排查无问题请提交附件1注明无隐患问题,并于2022年1月18日下午15:00前将相关资料打包报送至邮箱923685199@qq.com。


附件: 1.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问题清单

       2.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隐患交(督)办表

       3.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问题及整改清单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联系人:石小龙,联系电话:671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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