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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504310635L/2021-00428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发改投〔2021〕4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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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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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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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1-11-02
- [ 发布日期 ]
- 2021-11-02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船镇全民健身广场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关于石船镇全民健身广场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石船镇全民健身广场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石船府文〔2021〕35号)收悉。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渝北区2021年政府投资计划目录及平台公司投资目录的通知》(渝北府发〔2021〕3号),经研究,同意石船镇全民健身广场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渝北区石船镇太洪村。
三、建设方案:该工程占地面积为4445平方米(6.67亩)。包括2个标准篮球场,2个羽毛球场,1处乒乓球场,休闲小广场室外健身器材6套,其余用地景观绿化。计划于2021年10月开工,工期2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38万元。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