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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助企纾困政策

强化要素保障类(共2条)

日期:2022-07-21

1.

政策内容:对全区受疫情影响或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高耗能行业企业、以水气为主要生产原料的企业、天然气发电企业、天然气直供用户、CNG加气站除外)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服务业,给予202256月实际发生气费5%的财政补贴、给予截止20227月抄表时间内最近连续两个月水费(含污水处理费)5%的财政补贴。

政策依据:《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重庆市城管局关于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支持政策的通知》(渝府发〔20229号)

执行期限暂无

政策来源:市级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城管局、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023-67829776

2.

政策内容:对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单户1000万元(含)以下的,担保费率不高于1.5%的生产经营贷款担保,财政给予担保公司1%—1.3%的补贴,单户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政策依据:《市财政局 市经济信息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金〔202219号)

执行期限20221231

政策来源:重庆市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3-67137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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