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要素保障类(共2条)
1.
政策内容:对全区受疫情影响或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高耗能行业企业、以水气为主要生产原料的企业、天然气发电企业、天然气直供用户、CNG加气站除外)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服务业,给予2022年5—6月实际发生气费5%的财政补贴、给予截止2022年7月抄表时间内最近连续两个月水费(含污水处理费)5%的财政补贴。
政策依据:《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重庆市城管局关于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支持政策的通知》(渝府发〔2022〕9号)
执行期限:暂无
政策来源:市级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城管局、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023-67829776
2.
政策内容:对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单户1000万元(含)以下的,担保费率不高于1.5%的生产经营贷款担保,财政给予担保公司1%—1.3%的补贴,单户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政策依据:《市财政局 市经济信息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金〔2022〕19号)
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重庆市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3-67137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