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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450535053D/2022-00170
- [ 发文字号 ]
- 渝北经信函〔2022〕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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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工业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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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经济信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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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08-03
- [ 发布日期 ]
- 2022-08-23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人大第十九届一次会议第0455号建议的复函(二次回复)
渝北经信函〔2022〕81号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区人大第十九届一次会议第0455号建议的复函
周良兵代表:
区人大第十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乡镇公共区域增加新能源车充电桩的建议》(第0455号主案)已转由我委主办。接到此主案后,我委高度重视,对照职能职责,安排了专人专题研究办理此项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是加快建设重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2〕9号)要求,2022年,全市新建成充电桩4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0.3万个,换电站100座,满足超过2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补能)需求。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充电桩23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3万个,换电站200座,满足超过5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补能)需求。
二、推进既有居住社区改造建设
按照《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是加快建设重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2〕9号)要求,一是市住房城乡建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负责统筹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做好社区管理单位、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建设流程指导。健全居住社区建设推进机制,畅通居民诉求渠道,协调解决建设有关问题。二是市住房城乡建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负责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鼓励将改造中获得的空地、边角地、闲置地以及拟新建或改扩建停车场(库)优先作为充换电基础设施保障用地。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三是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四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国网市电力公司负责针对存量、电力增容困难且有充(换)电需求的居住(小)区,在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规划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
我委将按照《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加快建设重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2〕9号)要求,结合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草拟《渝北区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渝北区委区府将持续优化区内充电桩布局,提升我区充电桩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桩配建,加大我区企事业单位、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库)、乡镇集镇、旅游景点、农产品集中配送中心等场所公共充电桩建设力度。
三、相关单位增设充电桩情况
按照《万博手机版网页版 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公共机构系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新增充59个,慢充119个,总计178个。各相关单位,按照数量不低于总量10%的要求,组织实施。
四、强化管理
对于燃油车辆占用公共充电车位的,鼓励运营单位采用智能车位锁、车牌识别等方式解决“油车占位”问题。据悉,市城管局和市公安局已认真研究,将出台相应的措施改善相关情况。
此函。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8月3日
(联系人:常馨匀;联系电话:67810277、18223226565)
抄送:区政府督查室,区人大代工委。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8月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