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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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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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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教委 
    • [ 生成日期 ]
    • 2021-08-27 
    • [ 发布日期 ]
    • 2021-09-06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教管中心、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含民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关于教育、扶贫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确保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有序推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做好2021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调整说明严格认定资助对象

  

2021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按照现行的资助政策全面落实资助的同时,将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风险消除为否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按现行资助政策落实资助。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名单以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和残联等部门的数据为准,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定期比对数据并下发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名单可来自全国和市级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每年410更新),)。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结合系统数据、家长自行提供材料进行初审,报资助中心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认定确认。

  

     也可让学生家长自行提供佐证材料学校相关部门予以认定。

  

     二、规范资助项目及标准

  

     学前教育阶段资助项目内容及标准(一)学前教育阶段

  

     1.申报控制数。1.农村幼儿园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在园幼儿的20%城区幼儿园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在园幼儿的8%各幼儿园根据幼儿家庭困难实际务必确保资助不漏一人实现应助尽助

  

     2.申报要求每学期申报一次。开学后各幼儿园加大政策宣传,及时发放《2021年渝北区资助政策明白卡(学前版)》,每人一份,保留好回执备查。在此基础上,经幼儿家长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填写渝北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学校审核评议918前报镇街教管中心审核。925,各教管中心将电子件以“xx教管中心2021年秋学前资助”命名打包发送ybzz215@163.com

  

     3.资料要求1)宣传资料幼儿园提供宣传图片、照片2-3);2)过程资料。各班级、幼儿园评议表公示图片(13申报资料。幼儿资助申报花名册、汇总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资助中心;另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摸底调查表》或其它佐证资料备查。特别说明幼儿园核实在校的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和市级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标注比对下发各类特殊困难家庭贫困学生不再出具可不提供相关依据,学校可直接截图打印盖章便可作为佐证资料。

  

    三、其他学段资助项目内容及标准

  

   (一)义务教育阶段。

  

    1“营养午餐”资助。一是申报控制数详见《区教委 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义务教育非寄宿贫困学生“营养午餐”资助工作的通知》(渝北教﹝2015﹞432号)文件;二是补助标准,脱贫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按小学每生600元、初中700元标准执行;其他类贫困执行标准为小学每生500元、初中每生600元。

  

   2.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一是申报控制数,各中小学校申报义务教育阶段寄宿贫困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在校学生数55%进行申报。二是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天补助4元,每期补助天数125天,每生补助资金500元;初中每生每天补助5元,每期补助天数125天,每生补助资金625同时,城区学校寄宿制贫困学生住宿费补助标准:40/·期,农村女生按照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标准计算(物价核定的收费标准),农村学校全免。

  

   3.特别提醒。一是各类申报表电子件报送方式通过渝北区教育财务信息系统报送,具体报送方法可咨询学校会计人员(网址为http://183.64.115.66:23235/Account)。二是发放方式。义务教育阶段各类补助(营养午餐、寄宿制生活费补助)原则上全部通过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卡发放,并在期末提供银行打卡流水和学生签字确认表到资助中心备查

  

   (二)普通高中阶段阶段。

  

    1.国家助学金。农村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按在校生的34%核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按在校生的28%核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分三个档次,一档为1500/·资助对象含为脱贫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学生)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两类)其他贫困资助分两档,其中二档1250/·期和三挡750/·期的比例各一半。

  

   2.免学费。免学费对象为具有重庆市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校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非建档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及社会散居孤儿。

  

    3.免费教科书免教科书对象为高中学校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我区所有全日制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和脱贫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学生)。本期资助标准为200/

  

    特别说明:根据市、区级相关文件精神,若学生高中阶段入学时为农村建卡贫困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实现退出的,其在校就读期间仍享受一档助学金、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资助政策。若学生高中阶段入学时为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实现退出的,其在校就读期间仍享受免费教科书资助政策。

  

   (三)中职教育阶段。阶段

  

    1.中职免学费。补助标准2000/.生,公办学校不得收取差额,民办学校可以收取差额部分。

  

    2.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此类学生100%解决)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此类学生申报比例30%解决);以及在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就读的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此类学生100%解决)。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就读的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2000/·年,脱贫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学生)新增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3000/.年。

  

    3.免住宿费资助。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在校住宿)免住宿费资助。累计资助不得超过2.5年。住宿费标准500/·年,原则上此类学生申报比例30%解决。

  

    4.免费教科书。为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以及脱贫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标准400/·年,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各学校要实行“绿色通道”进行减免,不得收取差额。

  

   特别说明若学生入学时为农村建卡贫困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实现退出的,其在校就读期间仍享受一档助学金、免住宿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资助政策。若学生入学时为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实现退出的,其在校就读期间仍享受免费教科书资助政策。

  

    四申报及资料报送要求。申报程序资料要求

  

    1.申报要求开学后,各学校及时发放《2021年渝北区资助政策明白卡》,确保每人一份,保留好回执备查。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和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摸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本人及家长主动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依据,填写《渝北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学校调查审核、评议、公示后,各学校中职学校另行通知)925日将纸质件和电子件报送至渝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 资料要求。一是宣传资料各学校提供宣传图片、照片2-3);二是过程资料。班级、学校评议表公示图片(1三是申报资料。各类资助申报花名册、汇总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资助中心;另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摸底调查表》或其它佐证资料备查。特别说明学校核实在校的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和市级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标注比对下发各类特殊困难家庭贫困学生不提供再出具相关依据,学校直接截图打印盖章便可作为佐证资料。特别说明:学校核实在校的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和市级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比对下发各类特殊困难家庭学生不提供相关依据,学校直接截图打印盖章作为佐证资料。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各学段资助政策明白卡下发给每一位学生,并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橱窗、家长会等各种形式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及办理方式。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实实在在为困难学生解决问题。

  

   (二)精准核实。充分利用全国和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比对下发数据,以及明白卡回执等有关信息,线上线下全面排查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因疫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确保资助对象精准不遗漏强化学生资助申请告知工作,结合学生家庭实际,及时入户走访、调查研判对自愿放弃资助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如:脱贫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特困等),要保留自愿放弃申请说明复印盖章后交资助中心备案。

  

   (三)全面落实。开通好“绿色通道”,及时足额、规范发放各类资助资金,防范各类资助资金虚报、挪用、截留、挤占、冒领风险。建立健全常态资助保障机制,幼儿园、高中学校要足额提取事业收入(保教费、学费收入规定比例用于学生资助,针对疫情灾情建立应对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防疫、便民、资助兼顾,创造性地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实问题

  

    联系电话:

  

    1.学前教育资助67169991陈老师

  

    2.义务教育资助:67813649,胡老师

  

    3.高中教育资助:67169991刘老师;

  

    4.中职教育资助:67813156代老师。

  

    电子邮箱ybzz215@163.com

        

    附件:

  

    1.渝北区各学段资助政策文件;

  

    2.各学段各类资助申报表、汇总表;

  

    32021年渝北区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学段)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调查表、评议表

  

   (以上附件详见渝北资助群85187620、幼儿园资助群213689359、高中资助群233622259、中职资助群34961554。)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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