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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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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北区科技局 
    • [ 生成日期 ]
    • 2022-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2-02-23 

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征求《重庆市渝北区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重庆市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1〕142号)精神及区领导批示,区科技局拟定了《重庆市渝北区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双龙大道153号4楼重庆市渝北区生产力促进中心(邮编:401120)。来信请注明“《重庆市渝北区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3789425@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

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征求意见稿)》

附件2:《重庆市渝北区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23日



附件1:

重庆市渝北区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重庆市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1〕142号)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推动全区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培育优质市场主体,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建设高能级策源的科创大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围绕仙桃国际大数据谷、临空消费走廊、空港工业园区、空港新城、国家农业园区及龙溪、龙塔、龙山街道等重要区域及产业特色园区的孵化布局,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规模化、特色化发展,引育优质运营机构、提档升级本地孵化载体,优化全区孵化载体空间布局,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孵化载体体系,打造规模化、专业化、高质量孵化载体。力争到2022年底,全区建成孵化载体总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聚集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800个以上,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120家以上,其中各园区建设8万平方米,聚集在孵企业和团队600个以上,三龙片区建设2万平方米,聚集在孵企业和团队200个以上;到2025年底,全区建成孵化载体总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聚集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2400个以上,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360家以上,其中各园区建设27万平方米,聚集在孵企业和团队1800个以上,三龙片区建设3万平方米,聚集在孵企业和团队600个以上。重点打造具有全市影响力的孵化载体1个以上。

二、重点建设内容

聚焦区域主导产业和优势领域,重点打造大型孵化载体、特色孵化载体、大型孵化社区3大类。

(一)打造大型孵化载体。依托创意公园孵化器、漫调e空间孵化器等具有拓展空间,且集聚性、延展性较强的孵化载体,围绕提升孵化引育水平,聚焦国内外优质创新创业项目,由平台机构专业运营管理,为企业和团队提供低成本创新创业空间;完善技术开发、科技金融、科技咨询、公共服务等孵化服务体系,升级改造孵化载体周边人才公寓、医疗教育、创业咖啡、休闲娱乐等生活配套设施,以创意公园孵化器为重点,建设单个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科技企业孵化载体1个。

(二)打造特色孵化载体。围绕专业化、国际化、平台型等方向,发挥各类孵化载体资源优势,聚焦大数据、智能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垂直细分领域,依托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提高入孵企业和团队的专业集聚度;聚焦国际优质创新资源和我区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孵化机构,对接全球优质项目、高端人才、创投资本等创新要素,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同时,聚焦创意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领域,支持平台型机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建设大规模、开放式的平台型孵化器。力争到2025年底,依托区内感知、威瑞、立洋、健康智谷、安创孵化器等,打造一批高质量特色孵化载体。

(三)打造大型孵化社区。围绕仙桃国际数据谷创新生态圈建设,依托重点发展区域,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创意设计等产业领域,集聚科技成果、龙头企业、创投资本、高端人才、专业服务等创新要素,完善人才公寓、休闲娱乐等生活配套设施,建设集科研、孵化、会议、办公、生活为一体的孵化载体集群,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孵化体系,以仙桃数据谷为重点打造单个面积14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创新创业孵化社区。

三、建设举措及保障措施

(一)引导提档升级。结合渝北区域优势和产业需求,打造一批“线上有平台、线下有载体、投资有基金、培训有导师、入驻有创客”的高水平示范性众创空间,支持健康智谷众创空间等升级为市级众创空间,支持威瑞众创空间等升级为国家级众创空间。实现创意公园、临空数贸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孵化平台的提档升级,建设成为市级、国家级孵化器。促进感知、立洋等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育和挖掘项目,推动其以股权投资等方式与创业企业建立股权关系,形成平台与创业企业共同成长的运营模式。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二)提升孵化能力。优化孵化载体管理服务,为在孵企业和团队提供低成本的创新创业载体空间。提升投融资服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运营机构持股孵化,建立“投资+孵化”模式,拓展盈利渠道。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加快引进培育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咨询服务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专业机构,打造全方位服务保障体系。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成功新孵化区内企业为市级入库科技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获批1家,奖励1000元、1万元。

(三)促进资源集聚。组织龙头骨干企业与孵化载体对接交流,导入先进技术、设施设备、市场渠道等创新资源。组织区内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行业组织与我区孵化载体对接合作,促成产业链上中下游单位为在孵企业和团队提供资源。组织高校、科研院所与孵化载体交流合作,对接先进科技成果和高层次人才。全区各特色产业园区与孵化载体建立对接机制,精准输送“毕业”企业到园区成长发展。鼓励孵化载体引进优质项目落户我区,对孵化器、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新成功引进市外资本、企业投资到渝北,投资协议经区科技局报备且符合渝北区招商引资条件,实际到位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孵化器、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年度实际投资额的0.5%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5万元,每年累计不超过50万元。

(四)营造双创氛围。支持孵化载体承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方法大赛、数字中国创新大赛等国家级品牌赛事在重庆赛区的有关活动,举办高峰论坛、学术研讨、成果展览等重大活动,举办科技奖励获奖项目、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对接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鼓励孵化载体举办创业沙龙、项目路演、主题论坛、创业培训等专业化特色活动,力争天天有活动、周周有路演、月月有论坛、季季有主题、年年有大赛,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经申报同意后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按活动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贴,单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健全绩效评估。围绕市级孵化载体绩效评估考核,对孵化载体内在孵企业科技企业数量、投融资数量等指标进行评估,激励孵化载体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升能力,加快培育优质创新主体。对评估优秀的市级及以上孵化载体给予绩效考核奖励,促进全区孵化载体提质增效。对市级考核优秀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按市级奖励的1:1配套;对市级考核优秀的10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孵化载体再给予50万元奖励。

(六)培育服务人才。建立创业孵化人才及技术经纪人培育体系,积极组织区内从业人员参加国家、市组织的各类孵化人员及技术经纪人能力提升培训,培养高层次创业孵化服务人才,培育和建立高素质、职业化的创业孵化人才及技术转移服务人才队伍。建立创新创业导师服务体系,建设高水平的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为孵化载体提供诊断辅导和咨询服务。对孵化载体内从业人员、技术转移机构及技术转移相关招商机构从业人员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技术经纪人证书的,全额报销培训费用,每个载体(机构)每年补贴额不超过2万元。

(七)强化金融支撑。完善创业投资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孵化载体与重庆市种子投资引导基金共同组建种子基金,拓展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深入推进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改变合作银行传统商业贷款观念,合理控制风险,落实好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担保服务费全额补贴政策,加大对在孵企业债权融资的支持力度。

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重点区域及园区孵化载体建设目标任务表

      2、政策参考依据及资金测算


重庆市渝北区

重点区域及园区孵化载体建设目标任务表

(到2025年底)

序号

区域

建设载体面积(万平方米)

聚集企业和团队数量(个)

孵化科技型企业数量(个)

主要运营载体

  备注

1

仙桃国际大数据谷

14

600

90

仙桃数据谷公司、安创孵化器、苏河汇众创空间、重庆人工智能加速器等


大型孵化社区

2

临空消费走廊

10

600

90

创意公园孵化器、未言众创空间、临空数贸孵化器等

大型孵化载体为主

3

空港工业园区

1

200

30

立洋孵化器等


4

空港新城

1

200

30

新闻创客空间等


5

国家农业园区

1

200

30

智农众创空间(两江星创天地)等


6

龙溪街道

1

200

30

威瑞孵化器等


7

龙山街道

1

200

30

漫调e空间孵化器、健康智谷孵化器等


8

龙塔街道

1

200

30

感知科技孵化器等



合计

30

2400

360





政策参考依据及资金测算

政策措施

具体内容

参照依据

年度资金测算

备注

众创平台认定及考核、活动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南京市建邺区:对首次确认为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创实验室的运营方,给予100万元晋级奖励。

两江新区:国家级众创空间、孵化器,10000平方米以下,奖励70万元;10000平方米以上,奖励100万元。

预计新认定国家级众创空间1家,市级1家,兑付奖励150万元。

“创新十

条”原有政策提高

对市级考核优秀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按市级奖励的1:1配套。对市级考核优秀的10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孵化载体再给予50万元奖励。

巴南区:按照重庆市科技局考核结果。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优秀的,给予30万元奖励;良好的,给予20万元奖励。众创空达到优秀的,给予20万元奖励;良好的,给予10万元奖励。星创天地优秀,给予10万元奖励,合格的,给予5万元奖励。

市级考核优秀的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其中大型孵化器1家),兑付奖励200万元。

“创新十条”原有政策部分新增

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经申报同意后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按活动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贴,单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南京市秦淮区:支持科创载体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根据项目落地情况和产业集聚度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活动补贴40万。

“创新十条”原有政策

众创平台孵化成果及引进资源奖励

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成功新孵化区内企业为市级科技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获批1家,奖励1000元、1万元

两江新区:孵化企业首次完成科技型企业审核入库的,每入库一家给予运营机构1000元奖励。经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牛羚企业、瞪羚企业的,每获批一家分别给予运营机构5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

预计每年新增科企50家,高企20家,25万元.

新增政策

对孵化器、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新成功引进市外资本、企业投资到渝北,投资协议经区科技局报备且符合渝北区招商引资条件,实际到位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孵化器、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年度实际投资额的0.5%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5万元,每年累计不超过50万元。

浙江省湖州市:对市内外的各类机构和团体单位组织引进工业、农业外资项目,按所引进项目的实到外资额,每100万美元支付给该单位招商奖励2万元人民币,同时,对引进该项目的具体人员,按实到外资额的0.5‰进行奖励,由开发区管委会直接奖励给主要人员。市外资金项目按注册资本折合美元后同比例奖励。

预计投资1000万以上项目4个,总投资额1亿元,奖励约50万元。

新增政策

孵化人才能力提升

建立创业孵化人才及技术经纪人培育体系,积极组织区内从业人员参加国家、市组织的各类孵化人员及技术经纪人能力提升培训,培养高层次创业孵化服务人才,培育和建立高素质、职业化的创业孵化人才及技术转移服务人才队伍。建立创新创业导师服务体系,建设高水平的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为孵化载体提供诊断辅导和咨询服务。对孵化载体内从业人员、技术转移机构及技术转移相关招商机构从业人员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技术经纪人证书的,全额报销培训费用,每个载体(机构)每年补贴额不超过2万元。

每年重科院高创中心、市孵化器协会等主管部门及行业学会组织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从业人员、技术经纪人培训1-2次,孵化器众创空间培训费用约2500元/人、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2200元/人、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4380元/人、高级技术经理人培训:5000元/人。

按照《苏州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补助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学员可享受以下政策: 获得技术经纪人资格证书后提交技术需求并经平台审核通过,补助500元;

预计每年新培训孵化相关从业人员20名,技术经纪人50名,总预算16万元。

新增政策

     在“创新十条”原有政策基础上,预计年新增预算1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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