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据《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办公室、万博手机版网页版 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社会救助、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行政区划界限管理等民政事业发展政策及标准,并组织实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 组织机构类:机构领导简介、职能职责、内设机构等信息。

2. 工作动态类:重要政策措施实施情况;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情况等。

3. 政策法规类: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解读材料。

4. 办事服务类: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权利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

5. 行政许可类:区级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行政许可结果信息。

6. 规划财务类:部门预算、决算。

7. 项目管理类:民政各类建设项目情况。

8. 行政处罚类:区民政局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9. 统计信息类:全市社会服务统计年度数据。

10. 人事信息类: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等。

11. 调查征集类:重要政策制定,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满意度调查、意见征集等。

12. 其他类: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全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等。

二、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2个:

(一)线上渠道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网站://www.919768.com/bm/qmzj/

(二)线下渠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66号,联系电话:023-67800109)查阅本机关政府信息。

三、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附后,也可以在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门户网站(//www.919768.com/zwgk_263/ysqgk/202005/t20200522_7472311.html)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途径递交申请表:

1. 当面提交。

地址1: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311办公室;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2: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66号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manbetx手机版注册首页 专区申请接收区;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23-67800109,申请人在申请接收区填写申请表后务必立即交至行政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处登记,并领取申请接收回执,manbetx手机版注册首页 专区工作人员将于当天转交被申请单位办理。

2. 邮政寄递。收件人:渝北区民政局办公室;收件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平街10号渝北区民政局;邮政编码:401120。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建议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 传真提交。传真号码:023-86015056

(二)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 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 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 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 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平街10号;工作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23-86015078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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