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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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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渝北区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1-08-05

20216月,两江银保监分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渝北区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两江银保监发〔20216号),为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根据《重庆银保监局、重庆市财政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市扶贫办关于转发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有关文件的通知》(渝银保监发〔20216号)精神以及511日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视频调度会上对各区县要及时制定政策的要求,两江银保监分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扶贫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要点

保持扶贫小额信贷原有政策总体稳定。一是支持对象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户。二是贷款金额原则上在5万元(含)以下。三是贷款期限在3年期(含)以内。四是将贷款利率由执行基准利率调整为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可根据贷款户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适当浮动,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五是担保方式为免担保免抵押。六是继续实施全额贴息,贴息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七是继续保持现行风险补偿机制基本稳定。八是贷款用途必须是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九是借款人条件,年齡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三、政策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解释

(一)边缘易致贫户是指非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有致贫风险,如患大病重病或长期慢性病按合规分级诊疗个人自费开支较大,家庭遇到重大灾害、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疫情影响)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等。

(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建卡脱贫户发放的5万元以下(含)、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区建风险补偿金”贷款。

(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 LPR)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各金融机构应主要参考LPR进行贷款定价。 现行的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

四、关于政策执行中一些疑问示例

(一)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是?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

(二)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用途?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三)什么是合理追加贷款?

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对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单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得超过10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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