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建议升级到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版本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政策文件>常见政策问答
对新入驻的实缴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的会展企业,注册之日起两年内在区内(含国博中心)举办展会项目,单次展览规模在1万平方米以上(包括1万平方米),项目举办当年给予一次性企业落户奖励30万元。
《渝北区促进会展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内的政策可重复叠加享受,只要符合条件,落户奖励、经济贡献部分的按比例扶持、租金补贴、购房补贴、高管业务培训补助均可同时享受。但企业同时申请本办法所涉及扶持政策和其他扶持政策重复的,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