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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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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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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计分析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统计局 
    • [ 生成日期 ]
    • 2020-05-09 
    • [ 发布日期 ]
    • 2020-05-09 

重庆市渝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重庆市渝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重庆市渝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重庆市渝北区统计局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18〕4号)和《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渝北府发〔2018〕24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国家、全市、全区统一部署,经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重庆市渝北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年6月,区政府成立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先后由区政府副区长颜其勇同志、唐密同志和廖红军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由33个部门组成。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区各乡镇、街道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区1700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经普办)严格落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科学普查,着力提高普查工作规范性,高质量完成专项试点,组织5个镇街开展区级综合试点,积累实战经验,先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重庆市渝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登记阶段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办法,统筹普查进度,明确职责要求,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市经普办收集、整理的部门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16.9万条。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工作中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各级普查机构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对外公布普查工作咨询电话和普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调查登记期间,统计执法部门与普查办公室联合组成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了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通过强有力的执法监督,维护了我区经济普查工作秩序。

六、确保数据质量

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我区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区经普办组织开展了全区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每个镇街抽取1个样本普查小区全面核查,组织4个核查组对全区10个镇(街道)、13个样本普查小区开展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此外有3个镇街接受了市级事后质量抽查。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8067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183.5%;从业人员92.03万人,增长14.3%;产业活动单位44393个,增长172.2%;个体经营户5.7万个。

重庆市渝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渝北区统计局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8067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4638个,增长183.5%;产业活动单位44393个,增加28083个,增长172.2%;个体经营户57417个(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38067

100.0

企业法人

35952

94.4

机关、事业法人

777

2.0

社会团体

240

0.6

其他法人

1098

2.9

二、产业活动单位

44393

100.0

第二产业

4814

10.8

第三产业

39579

89.2

三、个体经营户

57417

100.0

第二产业

1997

3.5

第三产业

55420

96.5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1460个,占30.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029个,占15.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177个,占8.3%。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9318个,占51.1%;住宿和餐饮业13053个,占22.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7667个,占13.4%(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38067

100.0

57417

100.0

采矿业

2

0.0

1

0.0

制造业

2390

6.3

1865

3.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9

0.2

1

0.0

建筑业

1893

5.0

172

0.3

批发和零售业

11460

30.1

29318

51.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81

2.6

805

1.4

住宿和餐饮业

1342

3.5

13053

22.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177

8.3

122

0.2

金融业

475

1.2

-

-

房地产业

1874

4.9

36

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029

15.8

964

1.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587

6.8

96

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68

0.7

6

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558

4.1

7667

13.4

教育

1329

3.5

344

0.6

卫生和社会生活

394

1.0

529

0.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36

3.0

2427

4.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069

2.8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35952个,比2013年末增加24337个,增长209.5%。其中,内资企业占99.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6%。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3%,私营企业占88.8%(详见表2-3)。

表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35952

100.0

内资企业

35605

99.0

国有企业

96

0.3

集体企业

14

0.0

股份合作企业

23

0.1

联营企业

7

0.0

有限责任公司

3204

8.9

股份有限公司

330

0.9

私营企业

31931

88.8

其他企业

0

0.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38

0.4

外商投资企业

209

0.6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2.03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11.53万人,增长14.3%,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3.71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36.81万人,减少7.86万人,下降17.6%;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55.20万人,增加19.38万人,增长54.1%。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20.52万人,占22.3%;建筑业16.14万人,占17.5%;批发和零售业8.31万人,占9.0%。(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计

920303

337099

采矿业

5

2

制造业

205201

6757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21

581

建筑业

161385

24187

批发和零售业

83146

4033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2117

23521

住宿和餐饮业

23286

1390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9208

23080

金融业

15399

7952

房地产业

46509

1970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2268

2554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1171

1754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7205

827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4059

7583

教育

32078

22214

卫生和社会生活

17296

1262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923

436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9379

1804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区不含金融业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2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14.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85.7%。不含金融业的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98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16.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83.6%。

2018年,全区不含金融业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8788.2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2.7%,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7.3%(详见表2-5)。

表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亿元)

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32180.88

19763.61

8570.45

采矿业

0.00

0.00

0.01

制造业

2758.78

1913.08

2889.5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4.43

40.51

14.28

建筑业

1701.35

1288.17

848.09

批发和零售业

1870.68

1391.22

2624.5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914.75

1736.65

463.55

住宿和餐饮业

81.82

65.23

38.9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14.97

522.12

184.95

房地产业

10517.26

7832.40

864.9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388.84

1996.11

239.6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99.20

299.52

173.0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755.66

2154.98

158.3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6.64

15.68

16.87

教育

157.86

42.84

9.58

卫生和社会生活

65.91

24.76

25.0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7.36

56.53

18.9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195.25

383.77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按市经普办要求,金融业资产、负债、营业收入暂不发布,故合计数不含金融业;法人单位资产和负债包含三大运营商法人数据,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按照渝北部分相应比例进行了分劈。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重庆市渝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重庆市渝北区统计局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449个,比2013年末增长57.6%;从业人员206603人,比2013年末下降4.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324个,占94.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7个,占1.1%;外商投资企业98个,占4.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12个,占全部企业的0.5%;集体企业1个,占0.0%;私营企业2025个,占82.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65.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4.1%,外商投资企业占3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2.6%,集体企业占0.0%,私营企业占41.7%(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单位个数(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449

206603

内资企业

2324

134701

国有企业

12

5270

集体企业

1

6

股份合作企业

8

673

联营企业

1

9

有限责任公司

241

39022

股份有限公司

31

6623

私营企业

2025

83076

其他企业

5

2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7

8384

外商投资企业

98

6351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2个,制造业2388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9个,分别占0.0%、97.5%和2.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汽车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8.8%、13.0%和8.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0%,制造业占99.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0.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汽车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40.1%、20.8%和5.9%(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449

206603

其他采矿业

2

5

农副食品加工业

64

1677

食品制造业

78

704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9

3508

纺织业

18

296

纺织服装、服饰业

75

3400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4

19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4

241

家具制造业

33

2370

造纸和纸制品业

33

52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02

1931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2

358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7

117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57

1063

医药制造业

13

3639

化学纤维制造业

1

11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65

28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97

315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9

24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

211

金属制品业

170

2386

通用设备制造业

218

9810

专用设备制造业

319

6882

汽车制造业

460

8279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61

1213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90

393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23

42979

仪器仪表制造业

70

3567

其他制造业

26

7127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5

23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88

63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7

273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3

57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9

67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13.2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3.9%。负债合计1953.5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03.82亿元(详见表3-3)。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913.20

1953.59

2903.82

其他采矿业

0.00

0.00

0.01

农副食品加工业

27.52

13.64

21.95

食品制造业

28.22

17.59

53.9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40.04

20.20

42.55

纺织业

0.56

0.54

0.39

纺织服装、服饰业

15.75

8.73

13.43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42

1.33

0.85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56

1.07

0.84

家具制造业

10.04

5.88

10.17

造纸和纸制品业

3.44

1.99

3.6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1.38

7.14

12.48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79

0.34

0.62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66

0.65

1.7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4.87

6.32

6.17

医药制造业

79.85

28.17

63.44

化学纤维制造业

0.00

0.00

0.0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9.81

7.43

10.0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6.94

28.36

31.6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46

0.16

1.25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58

1.05

5.96

金属制品业

16.14

10.50

10.57

通用设备制造业

72.30

37.31

100.46

专用设备制造业

71.60

37.48

28.16

汽车制造业

1221.48

886.33

1197.0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49.89

81.28

67.55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11.26

165.90

130.84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46.48

453.58

1001.78

仪器仪表制造业

37.80

22.32

24.41

其他制造业

104.17

67.16

45.8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10

0.06

0.1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63

0.57

1.63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23.66

27.99

0.68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4.95

6.82

11.4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5.81

5.70

2.20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大米

69235

饮料

万吨

57.62

服装

万件

311.00

家具

万件

47.58

商品混凝土

万立方米

150.96

钢化玻璃

万平方米

452.90

夹层玻璃

万平方米

192.25

发动机

万千瓦

6504.05

其中:汽车用发动机

万千瓦

5701.22

气体压缩机

万台

501.75

气动元件

万件

287.38

汽车

万辆

46.94

其中:基本型乘用车(轿车)

万辆

29.27

其中:新能源汽车

7869

电力电缆

万米

19486.50

蓄电池

万伏安时

18577.40

微型计算机设备

万台

2650.26

其中:笔记本计算机

万台

1480.49

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

万台

7141.73

其中:智能手机

万台

2213.66

电子元件

万只

25431.00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893个,比2013年末增长154.1%;从业人员161385人,比2013年末下降32.3%

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890个,占99.8%。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3%,私营企业占88.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5%,私营企业占50.5%(详见表3-5)。

表3-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893

161385

内资企业

1890

160977

国有企业

6

762

股份合作企业

1

11

联营企业

1

32

有限责任公司

199

62821

股份有限公司

17

15921

私营企业

1666

8143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

388

外商投资企业

1

2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7.3%,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2.6%,建筑安装业占21.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8.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42.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8.1%,建筑安装业占11.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7.7%(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893

161385

房屋建筑业

328

68901

土木工程建筑业

239

45269

建筑安装业

407

18713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919

2850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91.9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9.9%。负债合计1279.9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48.09元(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691.92

1279.99

848.09

房屋建筑业

555.16

397.90

341.32

土木工程建筑业

971.65

769.92

352.94

建筑安装业

101.84

67.92

72.50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63.26

44.25

81.33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重庆市渝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重庆市渝北区统计局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1460个,从业人员8314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4.7%和44.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6.7%,零售业占63.3%。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2.9%,零售业占57.1%(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7%,外商投资企业占2.1%(详见表4-2)。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460

83146

批发业

4209

35673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54

93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644

6816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17

454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23

669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51

191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210

899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151

9321

贸易经济与代理

125

747

其他批发业

234

1727

零售业

7251

47473

综合零售

623

472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831

3821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专门零售

735

531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364

133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28

349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709

11416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905

4612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835

8005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821

4746

表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460

83146

内资

11422

80811

国有

6

294

集体

7

46

股份合作

4

142

联营企业

1

3

有限责任公司

743

15447

股份有限公司

48

2574

私营企业

10602

62252

其他企业

11

5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0

580

外商投资企业

28

17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70.6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9.5%。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79.04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1.64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6.7%和72.4%。负债合计1391.2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24.56亿元(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合计   (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1870.68

1391.22

2624.56

批发业

1479.04

1137.30

2195.42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32.06

18.94

20.8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15.51

114.07

183.41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48.27

291.60

962.9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76

0.91

3.3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2.17

9.09

12.2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755.55

532.93

609.82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51.39

118.68

353.59

贸易经济与代理

26.81

22.83

14.18

其他批发业

35.52

28.23

35.08

零售业

391.64

253.92

429.14

综合零售

22.57

27.16

23.2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2.06

6.99

15.7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专门零售

50.75

20.94

24.3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8.86

12.87

3.88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6.16

3.59

8.49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75.69

116.82

281.8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9.80

10.34

21.6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62.17

42.08

31.49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3.59

13.13

18.44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977个,从业人员7196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3.2%和64.1%(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

和从业人员


法人企业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77

71963

道路运输业

536

44964

水上运输业

8

634

航空运输业

26

17691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19

2297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26

2916

邮政业

62

346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11.9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35.0%。负债合计1736.3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3.55亿元(详见表4-5)。

表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

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合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2911.90

1736.30

463.55

道路运输业

2177.76

1381.56

226.60

水上运输业

9.54

3.43

7.09

航空运输业

514.74

257.09

179.76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3.83

8.49

21.45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80.66

80.34

20.38

邮政业

5.38

5.39

8.2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342个,从业人员2328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5.1%和11.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1.9%,餐饮业占68.1%。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5.2%,餐饮业占54.8%(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数(个)

从业人数          (人)

合计

1342

23286

住宿业

428

10529

旅游饭店

67

4266

一般旅馆

296

5193

民宿服务

21

121

露营地服务

1

9

其他住宿业

43

940

餐饮业

914

12757

正餐服务

695

9338

快餐服务

61

1101

饮料及冷饮服务

36

178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34

1154

其他餐饮业

88

98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5%(详见表4-7)。

表4-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数

(个)

从业人数

(人)

合    计

1342

23286

内资

1329

23070

国有

2

146

集体

1

178

有限责任公司

108

5284

股份有限公司

10

104

私营企业

1207

17341

其他企业

1

1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

106

外商投资企业

8

1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1.82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34.7%。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2.44亿元,比2013年末减少43.8%;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3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5.1%。负债合计65.23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38.93亿元(详见表4-8)。

表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1.82

65.23

38.93

住宿业

62.44

53.98

20.02

旅游饭店

35.34

32.51

9.41

一般旅馆

11.05

9.29

8.75

民宿服务

0.13

0.06

0.10

露营地服务

0.01

0.00

0.00

其他住宿业

15.91

12.14

1.75

餐饮业

19.38

11.25

18.92

正餐服务

13.59

7.82

12.14

快餐服务

2.26

1.81

2.93

饮料及冷饮服务

0.20

0.25

0.21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2.29

0.76

2.90

其他餐饮业

1.04

0.61

0.74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171个,从业人员5917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69.3%和33.0%(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171

59170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76

20557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302

527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793

33335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5%。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3.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4.9%,外商投资企业占2.0%(详见表4-10)。

表4-1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171

59170

内资企业

3153

55085

国有企业

6

789

有限责任公司

292

18097

股份有限公司

29

6318

私营企业

2826

2988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

2910

外商投资企业

16

117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5.17亿元。负债合计330.4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5.13亿元(详见表4-11)。

表4-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35.17

330.47

185.1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23.65

75.68

71.63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79.21

35.77

21.07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32.32

219.02

92.43

注:三大电信运营商的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已按照渝北区增加值占比分劈计入。

五、金融业

2018年末,全区共有金融业法人单位475个。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865个,比2013年末增长123.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63个,物业管理企业392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976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0%、73.5%和261.5%。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46469人,比2013年末增长18.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3827人,物业管理企业23388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779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4%、5.5%和122.9%(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企业个数(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865

46469

房地产开发经营

363

13827

物业管理

392

23388

房地产中介服务

976

7793

房地产租赁经营

124

1359

其他房地产业

10

10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0517.0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32.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9726.41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03.73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6.0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35.6%、462.2%和187.6%。负债合计7832.3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64.95亿元(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0517.03

7832.32

864.95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9726.41

7212.64

804.09

物业管理

103.73

79.81

32.84

房地产中介服务

36.07

79.7

20.11

房地产租赁经营

650.63

460.08

7.78

其他房地产业

0.19

0.09

0.12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979个,从业人员6141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69.5%和46.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3.9%,商务服务业占86.1%。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0.0%,商务服务业占90.0%(详见表4-14)。

表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和从业人数


法人企业个数(个)

从业人数(人)

合    计

5979

61411

租赁业

834

6169

商务服务业

5145

5524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2.4%(详见表4-15)。

表4-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数

(人)

合 计

5979

61411

内资企业

5950

59778

国有企业

13

382

集体企业

1

3

股份合作企业

3

30

有限责任公司

561

14891

股份有限公司

47

1134

私营企业

5303

43091

其他企业

22

24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6

135

外商投资企业

13

149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80.5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6.2%。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66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43.85亿元。负债合计1993.8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9.66亿元(详见表4-16)。

表4-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合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380.51

1993.85

239.66

租赁业

36.66

26.55

17.36

商务服务业

4343.85

1967.30

222.30

注释:

[1] 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重庆市渝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重庆市渝北区统计局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根据第四次全区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587个,从业人员51171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490个,从业人员4435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3倍和1.8倍(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490

44351

研究和试验发展

273

4144

专业技术服务业

1611

34813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606

5394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合计占0.6%。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占1.8%(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490

44351

内资企业

2475

43538

国有

19

1427

集体

1

34

股份合作

1

1

联营企业

2

224

有限责任公司

246

10369

股份有限公司

28

2493

私营企业

2172

28965

其他企业

6

2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6

外商投资企业

14

80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20.09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60.7%。负债合计283.6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3.04亿元(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20.09

283.61

173.04

研究和试验发展

89.01

27.64

17.39

专业技术服务业

250.87

151.24

129.13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80.21

104.74

26.51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268个,从业人员17205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52个,比2013年末增长157.1%,从业人员15741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55.66亿元,负债合计2154.98亿元。其中,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283.0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5倍,负债合计2153.7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8.33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42个,从业人员1394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倍和96.3%(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542

13944

居民服务业

776

5395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564

3865

其他服务业

202

468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合计占0.1%。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合计占0.1%(详见表5-5)。

表5-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542

13944

内资企业

1540

13928

国有

0

0

集体

1

13

股份合作

2

18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101

946

股份有限公司

10

80

私营企业

1426

12871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3

外商投资企业

1

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34亿元,比2013年末减少55.4%。负债合计15.6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87亿元(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5.34

15.64

16.87

居民服务业

5.45

3.23

3.76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3.87

8.88

8.58

其他服务业

6.02

3.52

4.53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329个,从业人员3207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9.6%和48.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89个,从业人员2417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5.7%和2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02亿元,比2013年增长21.8倍。负债合计19.9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58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29.84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2.26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394个,从业人员1729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9.4%和140.0%。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94个,比2013年末下降9.6%,从业人员7142人,增长47.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96亿元,比2013年增长7.8倍。负债合计14.9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03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1.95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2.25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136个,从业人员892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4倍和54.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1个,比2013年末增长7.9%,从业人员505人,下降77.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5.14亿元,比2013年减少26.3%。负债合计56.1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99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22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84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069个,比2013年末增长17.3%,从业人员49379人,增长28.6%。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27.23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重庆市渝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重庆市渝北区统计局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渝北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75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1.1%。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2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9.3%;生物产业15个,占20.0%;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均有10个,各自占13.3%。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渝北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56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6.0%。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内部经费支出5.58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2.6%。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746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960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55.0%。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63个,比2013年增长87.4%,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5.7%。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8172人年,比2013年增长56.2%。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45.14亿元,比2013年增长70.4%;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6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318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421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32.0%和324.2%;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44.6%,比2013年提高30.7个百分点。

表6-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R&D经费支出(亿元)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合  计

45.14

1.61

制造业

45.14

1.62

农副食品加工业

0.02

0.09

食品制造业

0.39

0.7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01

0.02

纺织服装、服饰业

0.05

0.42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00

0.00

家具制造业

0.15

1.61

造纸和纸制品业

0.01

0.84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09

0.99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00

0.0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0.00

0.00

医药制造业

2.02

3.2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0.28

3.36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62

2.4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00

0.0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00

0.00

金属制品业

0.00

0.00

通用设备制造业

0.62

0.68

专用设备制造业

1.09

5.46

汽车制造业

31.37

2.70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06

1.56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31

1.8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81

0.18

仪器仪表制造业

1.33

4.14

其他制造业

1.91

7.0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00

0.00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0.00

0.0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00

0.00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区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4839个,比2013年末增长270.5%,从业人员5.24万人,资产总计646.33亿元。

2018年末,全区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4740个,从业人员5.13万人,资产总计640.9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64.74亿元。

2018年末,全区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99个,从业人员1010人,资产总计5.37亿元,全年支出(费用)3.45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6]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7]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重庆市渝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重庆市渝北区统计局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分区域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区属板块拥有法人单位24362个,占64.0%;两江直属区(直属8个街道)13705个,占36.0%。区属板块拥有产业活动单位28139个,占63.4%;两江直属区16254个,占36.6%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龙溪街道4564个,占12.0%;龙山街道4497个,占11.8%;天宫殿街道3035个,占8.0%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表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38067

100.0

44393

100.0

不含两江直属区

24362

64.0

28139

63.4

双龙湖街道

1814

4.8

2018

4.5

回兴街道

2495

6.6

2753

6.2

宝圣湖街道

2167

5.7

2440

5.5

双凤桥街道

1829

4.8

2024

4.6

龙溪街道

4564

12.0

5418

12.2

龙山街道

4497

11.8

5139

11.6

龙塔街道

2682

7.0

3201

7.2

悦来街道

102

0.3

148

0.3

王家街道

190

0.5

216

0.5

两路街道

795

2.1

1121

2.5

仙桃街道

1367

3.6

1567

3.5

玉峰山镇

216

0.6

228

0.5

龙兴镇

425

1.1

492

1.1

统景镇

210

0.6

245

0.6

大湾镇

99

0.3

108

0.2

兴隆镇

89

0.2

101

0.2

木耳镇

197

0.5

228

0.5

茨竹镇

163

0.4

174

0.4

古路镇

118

0.3

125

0.3

石船镇

123

0.3

144

0.3

大盛镇

83

0.2

97

0.2

洛碛镇

137

0.4

152

0.3

两江直属区

13705

36.0

16254

36.6

人和街道

1881

4.9

2258

5.1

天宫殿街道

3035

8.0

3706

8.3

鸳鸯街道

2054

5.4

2457

5.5

翠云街道

408

1.1

457

1.0

大竹林街道

2737

7.2

3211

7.2

礼嘉街道

227

0.6

280

0.6

金山街道

2867

7.5

3335

7.5

康美街道

496

1.3

550

1.2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区属板块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11898人,占比55.6%;两江直属区408405人,占比44.4%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大竹林街道101774人,占比11.1%;龙溪街道81385人,占比8.8%;天宫殿街道69903人,占比7.6%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表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920303

337099

不含两江直属区

511898

189340

双龙湖街道

45221

12353

回兴街道

47270

19424

宝圣湖街道

32876

14328

双凤桥街道

65791

22387

龙溪街道

81385

29761

龙山街道

54021

24272

龙塔街道

43727

15471

悦来街道

2486

1006

王家街道

37685

11368

两路街道

40385

14730

仙桃街道

22278

9895

玉峰山镇

2607

1401

龙兴镇

19274

6011

统景镇

1953

1033

大湾镇

848

368

兴隆镇

893

373

木耳镇

7461

2479

茨竹镇

1128

529

古路镇

1163

505

石船镇

1016

534

大盛镇

615

252

洛碛镇

1815

860

两江直属区

408405

147759

人和街道

41691

12186

天宫殿街道

69903

29540

鸳鸯街道

48752

17100

翠云街道

62986

13805

大竹林街道

101774

40990

礼嘉街道

12383

3963

金山街道

48225

21874

康美街道

22691

8301

注释:

[1]区属板块包括双龙湖街道、回兴街道、宝圣湖街道、双凤桥街道、龙溪街道、龙山街道、龙塔街道、悦来街道、王家街道、两路街道、仙桃街道、玉峰山镇、龙兴镇、统景镇、大湾镇、兴隆镇、木耳镇、茨竹镇、古路镇、石船镇、大盛镇、洛碛镇;两江直属区包括人和街道、天宫殿街道、鸳鸯街道、翠云街道、大竹林街道、礼嘉街道、金山街道、康美街道。

[2]表中分镇街的从业人员数据不包含金融、铁路等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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