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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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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5744794/2021-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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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文化;旅游、服务业 
    • [ 体裁分类 ]
    • 机构职能;内设机构;下属机构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文化旅游委 
    • [ 生成日期 ]
    • 2022-01-07 
    • [ 发布日期 ]
    • 2022-01-07 

区文化旅游委

单位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百果路55

联系电话

023-67821173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简介

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渝北区体育局)成立于20191月,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系新一轮机构改革由原区文化委(区体育局)、区旅游局整合而成。渝北区文化旅游委下设综合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文旅宣传科、公共服务科、文化遗产科、市场管理科、产业发展科、安全应急科、体育科。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发展、体育与科技融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指导全区性重大文化和旅游、体育活动。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和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多元化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六)统筹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计划。参与拟订全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指导全区体育彩票发行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开展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活动,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问题,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镇(街道)文化综合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负责组织、指导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四)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五)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十六)负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十七)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大型文化和旅游、体育等对外交流活动。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吴云斌:党委书记、主任,主持文化旅游委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魏晓东: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长级),负责党建群团、组织人事工作联系碧津美术馆。

陈  文:一级调研员(正处长级),负责文化遗产工作。分管文化遗产科,联系文保中心。

吴海焱: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机关事务、计划财务工作及图文两馆大楼运营、职工食堂管理。分管综合科、计划财务科。

邓  静: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公共文化旅游服务工作。分管公共服务科,联系文化馆、图书馆。

叶兴文: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分管产业发展科、文旅宣传科。

龙春玲:副主任,负责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工作。分管市场管理科。

李  勇:党委委员、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支队支队长,主持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

王付进:二级调研员,负责安全应急、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分管安全应急科。

鄢文学:四级调研员,负责体育工作。分管体育科,联系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少儿体校。协助党建群团工作。

张群星:四级调研员,负责行政审批、政策法规工作。分管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协助书香渝北建设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事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统筹推进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组织、人事、精神文明及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文秘、manbetx手机版注册首页 、信息、内刊、年鉴、档案、保密、建议提案办理、公务接待、目标考核、绿色机关、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工作会议和机关党委会、办公会及其他重大会议会务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负责牵头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行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提升服务窗口“一站式”功能,推进“互联网┼万博会员3.0 ”。负责三星级以下(含三星)饭店的评定复核和AA以下(含AA)景区评定复核。负责区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研究落实改革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组织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等重大调研,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和评估。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机关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赔偿案件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编制实施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价。统筹指导、策划上级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发展资金(基金)项目申报。负责推进重大公共服务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施工报建、竣工验收及资金监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管理、监督委系统行政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文旅宣传科。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和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牵头开展区内重大文化和旅游、体育节会、论坛活动,组织和参与市内外重大展会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组织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商品的研发、生产、推介,以及商品品牌创新和营销。负责机关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建设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行业宣传报道,承担行业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

(五)公共服务科。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关于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标准。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区重大群众文化活动,推进全民艺术普及。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生产,文化艺术创作、艺术生产、艺术人才培养,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文艺团队开展活动,扶持推动文艺团队发展。指导和管理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发展、传输覆盖,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卫星节目收录及网络视听节目。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响”工程。协调推进乡村文化振兴。

(六)文化遗产科。拟订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传承、利用工作,指导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研究、宣传、传播、转化、发展工作。指导文物博物事业发展,协调指导全区文物资源普查、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审核和保护监管工作。开展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认定与登录工作。负责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负责文物、博物馆单位的安全和督察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安全巡查检查。负责全区革命文物、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新兴文化遗产管理保护利用工作。推动落实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的监督管理,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七)产业发展科。贯彻执行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法规政策,拟订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推进产业信息化建设,负责产业统计工作、运行监测,负责大数据平台建设及运营。指导、促进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融合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调招商引资,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旅游产业景区景点(项目)建设。协调配合产品开发和利用。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建立全区旅游项目信息库,引导旅游休闲度假。牵头负责行业民营经济发展服务。

(八)市场管理科。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的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开展市场综合治理。指导行业经营及服务行为的规范和信用体系建设。监督实施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监管市场服务质量,指导开展行业技能培训,指导服务质量提升。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旅游业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区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创建工作。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九)安全应急科。拟订、指导、实施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及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联系群众工作。

(十)体育科。推进体育体制改革。拟订体育行业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体育与科技融合。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统筹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体育公共服务。监督检查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指导全区体育彩票发行的监督管理。

下属事业单位

一、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主要职责:

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名义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业务规范。

2.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体育、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给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部门

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

6.承担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

承办上级指定办理的案件。配合上级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及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7.指导镇(街道)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9.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和纠纷调解工作。

10.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法制科(投诉中心)、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

二、重庆市渝北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一)主要职责任务:体育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制订;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国民体质监测;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指导;体育竞赛活动组织;体育彩票发行管理;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体育训练、竞赛及运动队建设指导;体育法律法规宣传;体育执法检查;运动员、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体育社团管理。

(二)内设机构:综合科、群体科(武术馆、巴渝武术研究院)、竞训科(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产业科、建管科。

三、重庆市渝北区文化馆

(一)宗旨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二)主要职责任务

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文艺相关培训;业余文艺创作组织;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文化交流;文化阵地开放。

四、重庆市渝北图书馆

(一)宗旨

收藏流通开发利用文献,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二)主要职责任务

文献收集、保存、流通、开发利用;新型图书馆业务拓展与服务;古籍保护;文化共享工程业务指导;利用馆藏资源传播知识文化;相关学科课题及学术研究;其他相关社会文化服务。

五、重庆市渝北区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一)宗旨:保护利用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

(二)主要职责任务:文物保护管理;文物研究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业务培训。

六、重庆市渝北区碧津美术馆

(一)宗旨

满足公众文化需求,提升全民美术素养。

(二)主要职责任务

美术精品展示展览;美术创作教育活动开展;馆藏作品收藏管理;公共空间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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