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 无障碍| 繁體版| 智能机器人| 登录 | 注册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公告公示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04308G/2022-0021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 [ 生成日期 ]
    • 2022-07-01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1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渝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重庆市渝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损失补偿和奖励补助标准(征求意见稿)》《重庆市渝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查认定和处置意见(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按照《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及《关于全市执行统一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科目及单项最高限额标准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委研究起草了《重庆市渝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重庆市渝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损失补偿和奖励补助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标准》)、《重庆市渝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查认定和处置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认定意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43448525@qq.com。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双龙大道185号,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重庆市渝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损失补偿和奖励补助标准(征求意见稿)

      3.重庆市渝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查认定和处置意见(征求意见稿)

      4.关于《实施办法》《补偿标准》及《认定意见》的解读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7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