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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04308G/2021-00483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建发〔2021〕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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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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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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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1-11-25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2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渝北建发〔2021〕144号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征收项目业主单位,征收项目房屋拆除企业:
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有关规定,鉴于文件适用期已过,决定对《重庆市渝北区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渝北房〔2015〕63号)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同时废止《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渝北建发〔2021〕99号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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