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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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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70045/2021-00100 
    • [ 发文字号 ]
    • 大盛委发〔2021〕49号 
    • [ 主题分类 ]
    • 疫情防控 
    • [ 体裁分类 ]
    • 应急保障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大盛镇 
    • [ 生成日期 ]
    • 2021-02-24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4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委员会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盛镇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盛镇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

大盛委发〔202149


各村(社区)党组织,各村居,镇属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为指导各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大盛镇组织制定了最新版《大盛镇疫情防控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人民政府

                              2021122

大盛镇疫情防控指南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决策部署及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指导各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落实责任

(一)落实主体责任。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落细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好辖区人员往来摸排和健康监测登记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进行体温监测,尽早发现可疑病例。

(二)推进联防联控协同防控。部门通力协作,及时排查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提高村(社区)摸排工作效率,快速追踪密切接触者,最大限度实现早发现、早报告。通过视频滚动播放、发放宣传材料、广播等各类宣传手段,播放疫情防范知识,提高居民防范认识。

二、落实分区分级管理制度

(一)未发现病例村(社区)。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村(社区)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镇和村(社区)干部、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分片分区对村、社、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及时发现防控隐患线索并及时报告。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发现疑似人员及时向镇(村、社区)干部报告,公共场所要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辖区内防控措施及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就诊,发热患者到辖区发热门诊就诊。发布本地及本村(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重点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所有返回人员应当立即到所在村(社区)进行登记,按规定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居家观察)。镇(村、社区)干部严密监督此类人员接受居家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及时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各项具体措施落实到人。所有重点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5.根据《重庆市2021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试行》要求,根据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确定为低风险人员,封闭隔离期满14天,体温检测正常者,按照重庆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生活。

6.环境卫生治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村(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村(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7.物资准备。医疗机构防控物资保障供应与管理,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镇卫生院、各村(社区)卫生室按照分级、分类、定额的管理原则,根据各村(社区)防控要求实施不同级别的防护措施,根据不同任务和工作人数定额发放相应防控物资。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枪)、口罩、手套、消毒用品等。社区居民物资保障,通过网购、供应商配送等多种方式保障物资的采购。鼓励开展露天广场交易日常物资,超市限时限流营业,避免居民集中采购、取送物资。组织专人做好孤寡老人、残疾人、单亲家庭等物资的采购与配送。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采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7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消毒等2项措施。

8.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各村(社区)乡村医生、村(社区)干部、网格管理员等的作用,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加强对居家观察对象的管理。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气促、干咳等症状,立即报告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时启动排查、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并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至定点医院的各项准备。拒绝接受医学观察、居家观察等防控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消毒。镇(村、社区)要配备专人或兼职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避免无效及过度消毒。

()社区传播疫情。采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9项措施,以及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10.封锁。对划为的村(社区),必要时可采取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1.限制人员聚集。限制或停止镇(村、社区)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经营性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村(社区)协助政府监督落实相关措施。

三、村(居)民健康指导

12.保持家庭、楼内等室内场所空气流通。尽可能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场所,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或与人交谈时应当佩戴口罩。

13.注意个人卫生。咳嗽或打喷嚏时,应当使用纸巾、弯曲手肘窝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注意手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公共物品(门把手或电梯按钮等)、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要用手触碰鼻腔和眼睛。污染的一次性物品(纸巾、口罩、手套等)应当放置在专门的垃圾袋内,绑紧袋口。避免共用日常生活物品(如牙刷、餐具、毛巾、床单等)

14.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市场、菜店、超市、药店等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做好人员导流,强化风险管控。村(社区)要加强对老幼弱等群体的关注,做好服务保障。为老人、儿童、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24小时电话或者线上咨询服务。可根据各村(社区)条件,为独居或行动不便者,提供必要的上门医疗服务。

15.强化全民防护意识。居民要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对不听劝阻或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四、应急保障

16.根据需要,准备防护物资、消毒用品、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开展消毒人员和体温检测人员培训,提升处置能力。预备一定的应急区域作为临时隔离场所。

五、应急处置

17.发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人员后,要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送应急区域临时隔离;并立即报告镇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和主管部门,安排送发热门诊排查诊断,同时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所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一旦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配合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按规范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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