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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回兴街道办事处

您当前的位置:街镇简介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9624P/2021-00114 
    • [ 发文字号 ]
    • 回兴工委〔2019〕60号 
    • [ 主题分类 ]
    • 组织机构简介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回兴街道 
    • [ 生成日期 ]
    • 2019-06-24 
    • [ 发布日期 ]
    • 2022-03-31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回兴街道办事处

一、主要职能

街道党政机构具有党工委和办事处两种职能,党工委领导办事处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

(一)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能。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根据区委授权,在街道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本街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街道党的建设全面负责。

(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能。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区政府授权,在街道行使审批、服务、执法等行政管理职能。

二、机构设置

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职能,回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10个内设机构和6个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

1. 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会务等职责。负责机关事务、档案、修志、保密、节能减排工作,统筹值班值守工作,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党工委、办事处名义发布的公文;跟踪督促党工委、办事处各项议定事项和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反馈信息;协调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2. 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建设、宣传、网信、统战、群团、武装、机构编制、人事等职责。负责政协、民宗侨台、民主党派、科协、商会、工、青、妇、文明城区建设(文明氛围、群众认同)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目标管理、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老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及各类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奖惩和工资待遇等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3. 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乡村振兴、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移民扶持、科技等职责。协调市场监督管理、电力、燃气、通信、邮政等工作;负责抓好所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的“一岗双责”工作,履行所涉行业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4. 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低保、教育、卫生、计生、职业病防治、老龄事业、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等职责。协调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负责抓好所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的“一岗双责”工作,履行所涉行业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5.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稳定、依法行政、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矫治帮扶、防范和处理邪教、禁种铲毒等职责。统筹抓好城乡交通秩序维护;协调公、检、法、司的工作;负责抓好所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的“一岗双责”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6.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街道、社区规划和建设、国土、市政公用、市政环卫、环境保护、文明城区建设(市容环境、公共秩序)、城乡道路交通建设管理、房屋装修安全监管、民防、征地拆迁、农转非居民安置遗留问题等职责。协调城市供水等工作;负责抓好所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的“一岗双责”工作,履行所涉行业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7. 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税、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社区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职责。协调税务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8.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场净空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演练,负责自然灾害防救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和调查工作;统筹抓好消防工作;负责指导、督促“一岗双责”科室履行好相应职责;负责抓好所涉行业领域的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工作,履行所涉行业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9.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工作,与城市管理、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机构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负责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抓好所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的“一岗双责”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10. 街道人大工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大街道工委日常工作事务,承办区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

街道纪工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科协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群工作办公室设置党群服务中心承担。除上级有明确文件规定外,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由相关内设机构或事业单位承担,不再另设机构。

(二)事业单位

1.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加挂农业服务中心牌子,负责农业、林业、水利、供销、气象等工作;负责抓好所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的“一岗双责”工作,履行所涉行业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2. 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组织与指导、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书籍报刊借阅服务、广播电视管护等职责。负责抓好所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的“一岗双责”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3.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服务、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办理服务、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社会化管理、便民服务、行政审批等职责;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4. 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协助做好武装工作;负责优抚、双拥、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事迹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5.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主要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基础性、事务性工作。负责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负责抓好所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的“一岗双责”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项目建设等其他事项。

6.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物业服务管理活动指导、业主委员会活动指导、物业管理纠纷调处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抓好所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的“一岗双责”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7. 撤销街道财政所。原街道财政所人员统一安排到街道财政办公室工作。

8. 按区委编办要求,撤销回兴街道畜牧兽医站,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按要求划转到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街道领导职数按照市委有关规定核定。街道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编办发〔2018〕5号)核定,原内设机构人员职务因机构更名、撤销,其职务自然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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