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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龙塔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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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7958876282/2020-00010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残〔2020〕22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龙塔街道 
    • [ 生成日期 ]
    • 2020-06-05 
    • [ 发布日期 ]
    • 2020-06-05 

重庆市渝北区残疾人联合会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9—2020学年扶残助学(学前到高中)资助金的通知

渝北残〔2020〕22号

重庆市渝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申报2019—2020学年扶残助学(学前

到高中)资助金的通知

各镇、街道残联,各镇、街道教管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

因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全国各类学校均延迟开学,为落实好区残联、区教委和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渝北区扶残助学(学前、小学、初高中)政策的通知》(渝北残〔2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9—2020学年扶残助学(学前到高中)资助金申报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抓好落实。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残疾学生为渝北区户籍(不含两江新区直管街道),并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简称“残疾证”);

2.正在接受初高中教育(含中职)的住读残疾学生,根据2019-2020学年住读月数(受新冠疫情影响,各类学校均延迟开学,住读学生2020年上半年住读月数按原正常开学时间计算),按每月200元标准资助,每学年补贴不超过9个月(含9个月);

3.正在接受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和非住读的初高中残疾学生(含中职、含建立学籍的送教上门残疾学生;已享受初高中住读残疾学生生活费补贴的,不重复享受)按每学年500元的标准资助。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三、申报流程

(一)区内就读的残疾学生

1.初高中阶段住读残疾学生生活费补贴(不含区特殊教育学校)。

本人或其监护人携带学生残疾证原件、户口薄原件、学生证原件、住读缴费发票到就读学校申请;就读学校对申请人情况核实无误后,将初审合格人员情况填写于《渝北区2019至2020学年初高中阶段住读残疾学生生活费补贴花名册》(附件1),经学校领导签字盖章后,附学生残疾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住读缴费发票复印件(各学校需在复印件上备注2019-2020学年住读月数,并盖学校鲜章;无学生证和住读缴费发票的可由学校出具证明,需写明2019-2020学年住读月数)、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卡复印件(需提供残疾学生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开户银行的银行卡,详见附件4;在复印件上注明账户名)相关资料,报学校所在地镇街残联审核。

2.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和非住读的初高中残疾学生生活费补贴(不含区特殊教育学校)。

除不需要提交住读缴费发票以外,其他申请资料和流程与住读补贴项目相同,填写表册为《渝北区2019至2020学年学前至高中教育阶段非住读残疾学生生活费补贴花名册》(附件2)。

3. 区特殊教育学校。

区特殊教育学校(后简称“区特校”)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1)区特校于2020年6月5日前将全部学前到高中阶段学生名单传两路街道残联(姓名、身份证号);(2)两路街道残联对学生户籍和残疾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名单反馈给区特校;(3)区特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填写《渝北区2019至2020学年初高中阶段住读残疾学生生活费补贴花名册》(附件1)和《渝北区2019至2020学年学前至高中教育阶段非住读残疾学生生活费补贴花名册》(附件2),经学校领导签字盖章后,附在校证明(住读和非住读分别集中出具)、住读证明(可集中出具,但需对每名住读学生备注2019-2020学年住读月数)、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卡复印件(需提供残疾学生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开户银行的银行卡,详见附件4,在复印件上注明账户名),于2020年6月26日前报两路街道残联。

(二)区外就读的残疾学生

由户籍所在镇街残联提供本文件复印件,学生本人或家属携带文件到所在学校办理,申请资料和填报表格与区内就读残疾学生相同。资料齐备后由学生本人或家属交户籍地镇街残联审核。

四、相关要求

1.对学前至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资助,应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学校对补贴对象要实行动态管理,补贴对象一旦毕业或肄业、退学及被学校开除后,补贴金应立即停发。补贴对象中途转学的应按实际就读时间及住读月数填写。

3. 各镇、街道教管中心要认真督促辖区各学校、幼儿园及时申报残疾学生资助项目,不错报、漏报、重复报送资助对象。

4.各镇街残联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主动联系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摸清在校残疾学生的基本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学生能知晓并享受政策,做好受助学生的资格审查及相关资料的审核,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渝北区2019至2020学年扶残助学(学前、小学、初高中)残疾人学生生活费补贴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及纸质件)连同附件1、附件2及相关申报资料上报至区残联。

联系人:席妍坤、张娟,联系电话:88620285。

附件:1.渝北区2019至2020学年初高中阶段住读残疾学生生活费补贴花名册

2.渝北区2019至2020学年学前至高中教育阶段非住读残疾学生生活费补贴花名册

3.渝北区2019至2020学年扶残助学(学前、小学、初高中)残疾人学生生活费补贴汇总表

4. 残疾学生户籍地镇街所需银行卡开户行表

重庆市渝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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