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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北区悦来街道 
    • [ 生成日期 ]
    • 2021-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2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悦来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悦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悦来街道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悦来工委发202081号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悦来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悦来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悦来街道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办公室(中心、站、所、大队),有关单位: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悦来街道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悦来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悦来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3日

悦来街道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北委办2019〕105号)有关要求,结合悦来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十九大报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出发点、立足点,统筹协调我街道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制,为我街道社会和谐、文明发展、健康稳定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积极主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保护行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各部门分工负责制,对本街道流入流出流浪乞讨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建立台帐并及时介入,切实做到遣送及时、救助到位、帮扶有效,有效帮扶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权益,绝不能有流浪乞讨人员的现象发生,对流入流浪乞讨人员在开展救助的同时仔细与公安部门核对信息,杜绝第二次流浪乞讨。

二、救助原则

对流浪乞讨人员开展临时救助,保证他们吃饱、穿暖,在救助时遵循自愿、公开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民政社事工作领导和政法书记任副组长,悦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悦来派出所、悦来交巡警、悦来城管大队、街道民社办和平安办负责人,各社区主任为成员的悦来街道流浪乞讨人员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民社办,办公室主任由民社办主任兼任。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由民社办通知相关部门或成员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民社办督促社区做好各辖区内流入、流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上报,实行街道、社区数据共享,共同做好救助管理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职责

组织、协调、督促各单位、部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工作;明确1名专职人员,研究制定滞留人员管理办法,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建立本辖区管控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半年召开一次,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督促社区、网格定期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排查、救助工作,在重大活动、节日期间各成员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排查,并将情况报街道民社办汇总,此项工作纳入年终对社区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二)悦来派出所职责

做好悦来街道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身份甄别,做好流入流浪乞讨人员户籍人员信息核对、遣送,针对本区人员遣送回户籍地,市内人员遣送到本区救助站,做好流浪遣送人员安全交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悦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伤情治疗、医疗保障,严防轻伤转重伤,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四)平安办工作职责

主动参与我街道流浪乞讨人员入境管理遣送,做好社区、网格宣传和台帐建立,与各社区签订流浪乞讨管理人员责任书,协助民社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遣送和遣返工作。

(五)悦来城管大队职责

做好街面排查工作,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与民社办和派出所沟通,特殊情可安排车辆送区救助站,共同做好辖区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工作。

(六)各社区职责

依托社区网格,对辖区流浪乞讨人员定期摸排并落实动态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及时发现并向悦来派出所和街道民社办报告外来流浪乞讨人员,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五、遣送流程

(一)社区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电话报告街道民社办和悦来派出所,并做好现场管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社区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负责流浪乞讨人员遣送,绝不能让流浪乞讨人员流落街头无人管理的现象发生。

(二)流浪乞讨人员由派出所甄别身份后,在进行遣送或遣返时,发现衣冠不整或需添加御寒衣裤的应购置衣裤吃饱穿暖后再行遣送。

(三)渝北区救助站为24小时救助,地点:渝北区汉渝路76号,电话:67824051。

六、费用事宜

流浪乞讨人员遣送费用按200元/人·次,协勤护送费100元/人·次(共2人),共计400元/人·次的标准,由民社办每季度以实际遣送人数划拨工作经费给社区,由社区发放给相关人员。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工作,不仅是社会治安问题,而且也是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社会问题。因此各部门、社区要充分认识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人员,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有人管、不脱管,保证他们吃饱、穿暖,共同营造社会稳定环境。

(二)精心组织,认真履职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及本方案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各社区要依托网格,会同社区民警通过入户走访、查阅资料,及时发现和掌握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流入工作,并登记造册,绝不允许流浪乞讨人员挨饿、受冻、住大街的情况。各社区安排好网格员定期巡逻,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如发生流浪乞讨人员挨饿、受冻、住大街等情况未及时上报,将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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