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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877L/2023-00082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府办〔2023〕21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 2023-05-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5-29 

万博手机版网页版 关于印发《渝北区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北府办〔202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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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渝北区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体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渝北区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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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区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实施方案

为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完善我区分级诊疗体系,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重庆优质医疗资源集聚区”目标,立足“医疗网络全覆盖、服务能力大提升、惠民实践显成效”3个定位,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不断完善医疗资源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搭建数字医疗平台,完善基层激励机制,推动医疗资源下沉,抓实公共卫生服务,完善村(居)-镇(街)-区三级诊疗体系,逐步建立“头痛脑热在村居、小病留基层、大病进医院”的就医新理念。力争到2025年,全区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格局。

二、目标任务

到2023年底,区级医院与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3-4家基层医疗机构成为区级医院分院,“县聘乡用”医师全脱产下沉基层开展医疗服务,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区级医院下转人数增长1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队伍干事热情持续提升,成功创建1-2家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2-3个基层特色专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率达到4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基层诊疗量占比达到55%以上,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5年,区内医疗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区中医院成功创建三级中医院,区人民医院三甲内涵持续提升,区级优质医疗资源不断扩容,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实现1个镇街有1家公办医疗机构,成功创建区域医疗卫生次中心1个,负责承担对周边2-4个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帮扶工作,区内9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基本标准,其中30%达到推荐标准(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形成区级医疗机构对接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固定机制,基层医疗服务覆盖更加全面,基层诊疗量占比稳定在6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基础项目建设

加大对卫生健康重点项目的支持和投入倾斜。积极推进区妇幼保健院迁建、区第二人民医院扩建、区人民医院感染楼建设等区级医院建设项目,不断提升区级医院服务能力。加快推进龙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新双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尽快实现一个镇街有一个公办医疗机构的目标。高效推动龙兴中心卫生院排危加固及老旧设施改造、兴隆中心卫生院门诊部装修、大盛中心卫生院业务楼装修等项目,持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设施。大力争取市级医疗资源,推进市精卫中心渝北院区项目;积极引进优质民营资源,持续规范区内民营医院医疗行为,作为公立医疗资源的有效补充。通过3-5年时间,不断完善区内医疗资源布局,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二)加强医疗能力建设

加大创建力度,推进区中医院三级中医院、基层甲级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深入开展学科建设,积极申报并创建一批国家级和市级重点、特色学科和专科,以创建工作为契机,不断提升医院综合管理能力和医疗服务能力。推动“三名一站”建设,打造一批在全市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名医院、名科室、名医生和院士工作站(室),充分发挥樊代明院士工作站引领作用,促进区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用好引入合作政策,争取引入一批市级重点、优质医疗项目落户渝北,推进区中医院成为重庆市中医药学院附属医院;通过紧密型专科联盟等形式加强与市级三甲医院合作,根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业务发展需求增配ECOM、CT、呼吸机等医疗设备,不断提升技术力量。深化人才强医,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对于特别优秀的卫生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柔性引进市级专家到区坐诊。动态调整事业编制,盘活现有编制余额,针对性开展公招、校招等工作。优化人才引进招聘流程,公开招聘不足时,按需设岗聘用专业人员。

(三)加快数字医疗平台建设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分期投入财政资金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和基层一体化应用建设。通过平台促进区域内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及业务协同,实现健康档案、医疗信息、处方流转及上下级用药衔接,畅通双向转诊渠道。依托信息系统打造远程专科诊断中心,包括远程会诊中心、远程心电诊断中心、远程影像诊断中心、远程病理诊断中心、远程慢病管理中心等,推进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上级医院先进设施设备向下级单位完全开放共享,避免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不断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

(四)实施医疗卫生“反哺计划”

深入推进医疗卫生“反哺计划”行动,不断完善机制,加大区级医疗机构对基层的帮扶带动作用。深化区域远程医学中心建设,推行区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全面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管理服务部、中医养生服务部、妇幼健康服务部、特色专科服务部“四大部”建设,计划用2-3年的时间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依托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建立慢病管理、中医适宜技术及妇幼保健培训基地,拟定培训计划并执行,做好慢病管理、妇幼保健及中医适宜技术下沉,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家庭医生实用技能培训,不断助推“精品家医”惠民工程,做实家庭医生服务工作,倡导“一次接触,终身服务”的服务理念,打造“家庭医生全程管理”服务新模式,实施“一老一小”为重点的“三全三有”(全周期、全方位、全过程,有温度、有情感、有人文)服务标准,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知晓率、满意度和获得感。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反哺计划”,重医附三院等高水平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人才全脱产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术帮扶和医疗服务,与基层建立技术指导关系。建立区级医院技术团队帮扶机制,区级医院组成技术团队针对基层首诊病种短板实施精准帮扶,与服务能力较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共建2-3个基层特色专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规范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抓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生工程。重点实施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面向全体村(居)民免费提供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狠抓“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3个民生指标,不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探索核酸采样舱再利用,打造一批“健康小屋”,提供宣传、咨询等贴近群众的健康服务。强化艾滋、结核等重大传染疾病防控,做好糖尿病、高血压慢病规范健康管理。强化高危孕产妇管理,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与规范管理率,严防肇事肇祸事件发生。做好育龄妇女两癌筛查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适龄女学生HPV疫苗接种。

(六)开展卫生人才“县聘乡用”“乡聘村用”

深入推进“县聘乡用”行动,区级医疗机构新招聘执业医师类人员,五年内必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至少一年,派出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无基层工作经历的中级职称执业医师类人员,在申请副高职称前必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一年。每年“县聘乡用”人员数量不低于当年招聘执业医师类人员(含总量备案制人员)总数的80%。不断完善业务考核和激励机制,严格开展下沉人员考核,充分发挥下沉人员对基层的带动作用,引导卫生专业人才向基层流动,破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荒”难题,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探索推行“乡聘村用”行动,2023年拟定渝北区“乡聘村用”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鼓励退休医务人员返聘到村卫生室工作,稳定并壮大乡村医生队伍,不断筑牢村卫生室服务网底。

(七)完善基层绩效激励机制

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47号)相关要求,打破基层绩效总额限制,建立合理的留住基层人才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2023年出台并实施渝北区增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超额绩效工作方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为正数,诊疗人次数和医疗收入不低于上年度,且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照“本年盈余分配”的40%提取奖励基金,提取的奖励基金用于次年增核超额绩效总量。未达到上述增核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核定其超额绩效参考线。通过激励机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扎实做好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提升医疗业务,鼓励医疗卫生人员多劳多得,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待遇和工作积极性,更加有效地留住现有人才,让基层有医生看病,有好医生看病。

(八)开展行业作风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围绕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规收受“红包”、回扣,“持刀要钱”“术中加价”、故意夸大病情、诊疗过程中弄虚作假、随意收取患者费用,违规重复检查、不合理组合检查及超标准用药、违规使用高价药,违规外送检查检验、转介患者、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暂停处方权或者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开除等处理处罚措施。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开展医疗管理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治理工作,压缩行政岗位人员配置,人员配备坚持一专多能原则,各公立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整治工作,医务人员投诉纠纷数量、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与个人绩效、年度考核、职级职称晋升紧密挂钩。

(九)发挥医保支付政策杠杆作用

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政策的杠杆作用,对按照规定转诊住院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住院时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向下转诊不再重新计算起付线;未按规定办理转诊住院则重新计算起付线。将远程诊疗费等“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积极推进医保移动支付,切实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持续推进药品耗材带量集中采购,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组长,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互动,出台配套文件、完善配套政策,科学制定分级诊疗体系目标任务及阶段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进程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组织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各项政策落实,督促各部门落实相应职能和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联动。要建立区内分级诊疗工作推进机制,各相关部门、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推动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工作合力。区卫生健康委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定期会商解决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能动性,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形成推动工作的高度共识、高度自觉。

(三)加强考核督导。要建立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考核督导机制,区级层面加强对政策保障、激励机制、人才队伍建设、数字医疗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的综合督导评估,并将其作为目标任务考核、争先创优赛马比拼等有关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支持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四)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分级诊疗专题宣传工作,制定全区《居民健康就医指南》,引导患者基层首诊、就诊,让群众逐步养成健康问题找家医的习惯。建立分级诊疗公众参与制度,借助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媒体,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举办义诊活动等方式,对分级诊疗和相关配套政策进行系列重点宣传教育,促进政策知晓率和居民接受度双提升。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中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形成行业内外共同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

— 1—


附件

渝北区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体系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2023年具体工作

完成时限

1

推进基础项目建设

加大对卫生健康重点项目的支持和投入倾斜。积极推进区妇幼保健院迁建、区第二人民医院扩建、区人民医院感染楼建设等区级医院建设项目,不断提升区级医院服务能力。加快推进龙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新双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尽快实现一个镇街有一个公办医疗机构的目标。高效推动龙兴中心卫生院排危加固及老旧设施改造、兴隆中心卫生院门诊部装修、大盛中心卫生院业务楼装修等项目,持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设施。大力争取市级医疗资源,推进市精卫中心渝北院区项目;积极引进优质民营资源,持续规范区内民营医院医疗行为,作为公立医疗资源的有效补充。通过3-5年时间,不断完善区内医疗资源布局,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临空投、城市更新公司、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公司、空港新城开发公司、空港经济开发公司

1.完成区二院扩建、区妇幼保健院迁建、区人民医院感染楼建设前期工作;

2.完成大盛中心卫生院明月分院抗震加固,完成老双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业务用房升级改造;
3.推动龙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4.启动兴隆中心卫生院门诊部装修、大盛中心卫生院业务楼装修工作;推进新双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工作。

2023年底

2

加强医疗能力建设

加大创建力度,推进区中医院三级中医院、基层甲级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深入开展学科建设,积极申报并创建一批国家级和市级重点、特色学科和专科,以创建工作为契机,不断提升医院综合管理能力和医疗服务能力。推动“三名一站”建设,打造一批在全市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名医院、名科室、名医生和院士工作站(室),充分发挥樊代明院士工作站引领作用,促进区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用好引入合作政策,争取引入一批市级重点、优质医疗项目落户渝北,推进区中医院成为重庆市中医药学院附属医院;通过紧密型专科联盟等形式加强与市级三甲医院合作,根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业务发展需求增配ECOM、CT、呼吸机等医疗设备,不断提升技术力量。深化人才强医,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对于特别优秀的卫生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柔性引进市级专家到区坐诊。动态调整事业编制,盘活现有编制余额,针对性开展公招、校招等工作。优化人才引进招聘流程,公开招聘不足时,按需设岗聘用专业人员。

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1.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区中医院成功创建三级中医院;成功创建1-2家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充分发挥樊代明院士工作站引领作用,举办2023年重庆整合医学大学;

3.根据医疗机构业务发展需求为区内医疗增配ECOM、CT、呼吸机等医疗设备;

4.引进高层次人才8人,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卫生技术人员38人;
5.积极开展2023年度校招、公招工作。

2023年底

3

加快数字医疗平台建设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分期投入财政资金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和基层一体化应用建设。通过平台促进区域内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及业务协同,实现健康档案、医疗信息、处方流转及上下级用药衔接,畅通双向转诊渠道。依托信息系统打造远程专科诊断中心,包括远程会诊中心、远程心电诊断中心、远程影像诊断中心、远程病理诊断中心、远程慢病管理中心等,推进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上级医院先进设施设备向下级单位完全开放共享,避免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不断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

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开展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和基层一体化应用招标工作,落实项目配套硬件设施采购与部署。

2023年底

4

实施医疗卫生“反哺计划”

深入推进医疗卫生“反哺计划”行动,不断完善机制,加大区级医疗机构对基层的帮扶带动作用。深化区域远程医学中心建设,推行区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全面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管理服务部、中医养生服务部、妇幼健康服务部、特色专科服务部“四大部”建设,计划用2-3年的时间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依托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建立慢病管理、中医适宜技术及妇幼保健培训基地,拟定培训计划并执行,做好慢病管理、妇幼保健及中医适宜技术下沉,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家庭医生实用技能培训,不断助推“精品家医”惠民工程,做实家庭医生服务工作,倡导“一次接触,终身服务”的服务理念,打造“家庭医生全程管理”服务新模式,实施“一老一小”为重点的“三全三有”(全周期、全方位、全过程,有温度、有情感、有人文)服务标准,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知晓率、满意度和获得感。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反哺计划”,重医附三院等高水平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人才全脱产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术帮扶和医疗服务,与基层建立技术指导关系。建立区级医院技术团队帮扶机制,区级医院组成技术团队针对基层首诊病种短板实施精准帮扶,与服务能力较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共建2-3个基层特色专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规范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区卫生健康委

1.拟定印发区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实施方案并开始运行;

2.完成茨竹中心卫生院和回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大部建设“样板房”,固化管理模式,形成反哺管理经验;
3.安排3名以上重医附三院等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人才全脱产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术帮扶和医疗服务,

4.区级牵头医院与服务能力较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共建基层特色专科1-2个。

2023年10月

5

抓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生工程。重点实施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面向全体村(居)民免费提供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狠抓“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3个民生指标,不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探索核酸采样舱再利用,打造一批“健康小屋”,提供宣传、咨询等贴近群众的健康服务。强化艾滋、结核等重大传染疾病防控,做好糖尿病、高血压慢病规范健康管理。强化高危孕产妇管理,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与规范管理率,严防肇事肇祸事件发生。做好育龄妇女两癌筛查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适龄女学生HPV疫苗接种。

区卫生健康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2%以上;

2.65岁以上城乡社区规范管理服务率达65%及以上;

3.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日趋上升,接种率达97%以上;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

2023年底

6

开展卫生人才“县聘乡用”“乡聘村用”

深入推进“县聘乡用”行动,区级医疗机构新招聘执业医师类人员,五年内必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至少一年,派出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无基层工作经历的中级职称执业医师类人员,在申请副高职称前必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一年。每年“县聘乡用”人员数量不低于当年招聘执业医师类人员(含总量备案制人员)总数的80%。不断完善业务考核和激励机制,严格开展下沉人员考核,充分发挥下沉人员对基层的带动作用,引导卫生专业人才向基层流动,破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荒”难题,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探索推行“乡聘村用”行动,2023年拟定渝北区“乡聘村用”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鼓励退休医务人员返聘到村卫生室工作,稳定并壮大乡村医生队伍,不断筑牢村卫生室服务网底。

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1.继续开展2023年度“县聘乡用”工作,区级卫生人才全脱产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帮扶和医疗服务,严格督查和考核,确保发挥实效;
2.拟定出台渝北区“乡聘村用”实施方案并实施。

2023年10月

7

完善基层绩效激励机制

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47号)相关要求,打破基层绩效总额限制,建立合理的留住基层人才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2023年出台并实施渝北区增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超额绩效工作方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为正数,诊疗人次数和医疗收入不低于上年度,且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照“本年盈余分配”的40%提取奖励基金,提取的奖励基金用于次年增核超额绩效总量。未达到上述增核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核定其超额绩效参考线。通过激励机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扎实做好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提升医疗业务,鼓励医疗卫生人员多劳多得,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待遇和工作积极性,更加有效地留住现有人才,让基层有医生看病,有好医生看病。

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出台并实施渝北区增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超额绩效工作方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为正数,诊疗人次数和医疗收入不低于上年度,且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照“本年盈余分配”的40%提取奖励基金,提取的奖励基金用于次年增核超额绩效总量。未达到上述增核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核定其超额绩效参考线。

2023年9月

8

开展行业作风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围绕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规收受“红包”、回扣,“持刀要钱”“术中加价”、故意夸大病情、诊疗过程中弄虚作假、随意收取患者费用,违规重复检查、不合理组合检查及超标准用药、违规使用高价药,违规外送检查检验、转介患者、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暂停处方权或者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开除等处理处罚措施。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开展医疗管理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治理工作,压缩行政岗位人员配置,人员配备坚持一专多能原则,各公立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整治工作,医务人员投诉纠纷数量、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与个人绩效、年度考核、职级职称晋升紧密挂钩。

区卫生健康委

1.拟定全区行业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动员宣传,开设群众举报专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鼓励群众参与到专项治理行动中,提供重要问题线索。

2.通过医院自查、区级督查、与合川区交叉督查对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督查,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整治情况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应该移交的问题线索,要按程序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

2023年底

9

发挥医保支付政策杠杆作用

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政策的杠杆作用,对按照规定转诊住院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住院时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向下转诊不再重新计算起付线;未按规定办理转诊住院则重新计算起付线。将远程诊疗费等“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积极推进医保移动支付,切实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持续推进药品耗材带量集中采购,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1.发挥医保支付政策的杠杆作用,对按照规定转诊住院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住院时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向下转诊不再重新计算起付线;未按规定办理转诊住院则重新计算起付线;
2.全面实施药品耗材带量集中采购等措施。

2023年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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