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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574372Q/2021-00154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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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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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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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1-09-08
- [ 发布日期 ]
- 2021-09-08
重庆枫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14”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结案情况公示
2021年5月14日14时30分左右,重庆枫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实施仙桃街道辖区融创嘉德庄园一期12-7房屋装修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区政府委托,区应急局牵头,成立了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仙桃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人员参加的重庆枫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14”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目前,该起生产安全事故已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现向社会公示:
一、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无临边防护设施:负一楼吊顶作业现场脚手架操作平台临边与负二楼贯通,未进行封闭,无任何防护,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1.1规定。
2.邱冬林未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辩识,站在人字梯上吊顶作业过程中身体失衡从人字梯上坠落至负二楼。
(二)间接原因
1.重庆枫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吊顶作业现场脚手架操作平台临边与负二楼贯通,未进行封闭,无任何防护的事故隐患。
2.重庆枫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使用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
3.重庆枫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股东)张旭没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事故处理情况
对重庆枫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贰拾壹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对重庆枫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股东)张XX处罚款伍仟贰佰陆拾伍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