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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 2013-01-09 
    • [ 发布日期 ]
    • 2013-01-09 

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2012—2016年)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12〕107号】

 
渝北府办发〔2012〕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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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2012—2016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
    《重庆市渝北区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2012—2016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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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6日
 
重庆市渝北区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
(2012—2016年)
 
2012—2016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早日建成重庆对外开放第一门户和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对于促进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根据市政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重庆对外开放第一门户的核心任务,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着力点,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增强我区改革发展的法治“软实力”和法治新优势,为我区深化改革创新、全力推动科学发展、为渝北经济又好又快大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经过不懈的努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有效落实,实现基本建成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的目标。
——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政府及其部门职能配置法定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增强,政社互动实现有效对接,城乡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70%以上。
——行政决策机制更加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听证制度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率达到100%。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有效实现。
——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更加完备,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全面建立。合法性审查率、报备率和网上公布率达到100%。
——政府信息全面依法公开。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共服务上网率达80%以上。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100%可在网上查询,积极探索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审批,明显提高在线处理比例,行政许可项目80%以上可实现在线处理。
——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裁量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建立并实施。
——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更加健全。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畅通信访投诉渠道,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预警监测机制科学配套。应急体系建设基本到位,处置突发事件迅速果断。社会安全感满意度保持在95%左右。
——行政监督体制和机制更加完善。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行政举报投诉及时处理率达到100%,社会满意度达到90%以上。行政复议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发挥,行政调解工作明显加强。
——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和年度述职述法制度全面推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率达到100%。
(三)实施步骤:2012年,基本完成《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确立的配套制度建设任务,制定《重庆市渝北区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2012-2016年)》;2013年,建立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扩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模,全面规范行政行为;2014年,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区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015年,基本完成《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2016年,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化,并着手制定下一个五年规划。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1.强化公共服务职能。(1)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2)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推动地区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3)强化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市政管理等社会管理职能,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规范市场秩序。(4)加强对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机制,预防、减少和控制安全事故、治安案件和刑事犯罪的发生。(5)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
2.推进管理体制改革。(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稳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领域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2)积极探索机构编制管理新方法,减少行政层级,合理界定区政府、镇街(园区)职能,实行“大职能、宽领域”的政府事务综合管理。(3)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探索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赋予其更多的行政和经济管理权限,增强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4)强化政府对所属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切实解决行政职能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职责缺位、不执法、乱执法等问题,基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3.完善财政保障机制。(1)完善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实现规范的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公用经费在财政预算中的比重要压缩到30%以下。(2)逐步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公开财政预决算,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效能,降低行政运行成本。(3)规范和治理涉及企业和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取消、降低收费项目及标准相关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除国家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外,行政执法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行政执法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4.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1)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扎实推进法治镇(街)建设,深化“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加强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规范化建设,全面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协助政府管理城乡事务、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2)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和财务网上监控平台建设。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3)开展阳光村务活动,健全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各项制度。(4)深化“法律服务进村居”服务工作。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比例,扎实开展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居委会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机制,形成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以及社区物业管理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格局。(5)完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制度。完善工会组织,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6)积极开展各行业、各单位依法治理工作,着力抓好阳光校务、依法治校等工作。
5.扩大社会自治范围。(1)制定培育和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措施和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能动作用,逐步实现微观经济活动以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实行自律管理为主。(2)建立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逐步将部分决策咨询、标准制定、行业统计、行业规范、资格认证等职能,以及社会事务性、公益服务性等工作,转移或委托相关社会组织承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3)坚持培育和监管并重原则,对转移或委托给社会组织管理的事项,做好衔接、指导和监管工作。
(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健全法制审查机制。
6.规范行政决策程序。(1)制定完善《重庆市渝北区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律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2)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3)组建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建立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制度,为区政府及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等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建议,提高政府依法决策的合法性,最大限度减少法律风险。(4)利用西南政法大学等驻区高校的法律人才优势和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校地合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
7.完善风险评估机制。(1)坚持把风险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前置条件,凡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不得作出决策。(2)设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评价标准,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3)采取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运用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事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8.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1)加强对决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坚决制止和纠正不正确、不及时执行决策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2)建立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反馈纠偏机制,通过民意反映、抽样检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作出停止执行决策的决定。(3)全面评估决策执行后的实施效果,区政府和各镇街、部门每年要选取2件以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重点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决策事项。(4)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接受本级党委、人大、政协以及专门监督机关、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9.规范文件制定程序。(1)合理安排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建立开放的、多元化的政府文件起草机制,增强文件解决实际问题的创新性、可行性和操作性。(2)严格遵守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渝北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对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公布等程序和权限进行管理,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3)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制定公共政策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选取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听证,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予以公开,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实行专家咨询。
10.加强文件清理审查。(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各镇街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区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2)落实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发布满2年的,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的重要依据。(3)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智能化清理平台,每两年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4)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机制,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需继续实施的重新确认公布。
11.推进政府信息公开。(1)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重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2)健全完善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标准,群众评议、专家评审、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电子政务评价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程序规范。(3)拓展manbetx手机版注册首页 的领域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做好教育、医疗、公交、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的办事项目公开和有关信息充分告知工作。(4)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加强政府门户网建设,继续办好政府公开信箱(电话)以及“网民论坛”、“区(局)长在线”,建立以政务网络管理、政务应用、信用信息为核心的电子政务中心公共平台,构建主动服务模式下的智能化政务体系,形成政府信息互联互通的共享机制。
(四)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2.创新审批服务方式。(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评估和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在政府管理中的作用。(2)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到2016年底,力争行政审批项目在全市最少,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率、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行政审批网上公开运行率均达到100%。(3)积极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底,将区行政服务中心打造成全市领先、全国一流的行政服务中心。(4)切实加强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站建设,将行政服务延伸到基层,实现便民服务网络全覆盖。
13.理顺行政执法体制。(1)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和行政执法责任确定工作,理顺部门之间、部门与镇街的行政执法关系,明确镇街的行政执法职能、职责和权限,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权责明确、行政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2)坚持依法行政与改革创新相统一,在城区“五乱”整治期间的“一加八”体制实践和过去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扩大和延伸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领域,逐步扩大到其他领域。探索同一系统上下级部门之间合理分工、协调运作的新机制,切实解决多层执法、重复管理问题。(3)探索区政府对部门和镇街行政执法的有效监督方式,明确职责分工、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强化协调配合,初步建立行政执法指挥或联动系统。
14.推进执法规范管理。(1)认真贯彻《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2)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3)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运用,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工作。(4)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移动执法和行政处罚裁量、文书制作电子化,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和效率,降低行政执法成本。(5)坚持教育指导为先,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6)加强征收城市房屋和农村土地监管,依法进行补偿安置。(7)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的监督和责任追究,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查处与责任追究率达100%。(8)规范和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健全网上政务中心、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和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建设与管理。2016年,初步建立区、镇街两级全部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和“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工作机制,并将网络终端向社区拓展延伸,全面实现行政决策、执行、监督、救济等各项权力的网上运行全覆盖。(9)建立行政执法网络管理平台,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控制各项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逐步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实时社会监督。(10)进一步解决镇街行政执法力量不足,专业技能、设施设备缺乏,不能有效开展行政执法的问题。
15.完善执法队伍建设。(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持证上岗制度,定期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权限。(2)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制度,发挥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学习考试系统作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培训,通过“以案说法”或案例教学方式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至2016年底,45岁以下持有重庆市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通过自学考试、在职教育等方式,90%以上达到法律大专水平。(3)健全、完善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动态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考核工作。
(五)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平安和谐社会。
16.健全矛盾化解机制。(1)健全社会矛盾常态化排查机制。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分类管理和动态应对机制、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将排查化解面覆盖到社会各领域和行业。(2)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调解工作规则》,建立并落实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建设和保障,做好调解员的培训,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3)做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协调,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作用,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4)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5)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完善仲裁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经济、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在及时有效化解社会争议与纠纷方面的作用。
17.加强行政复议应诉。(1)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能,积极探索网上办理行政复议。认真落实复议听证、协调和解、责任追究等制度。(2)加强对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重大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作用。(3)不断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人民调解等纠纷解决途径之间的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优势互补功能。(4)落实《重庆市渝北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并落实相应考核措施。
18.畅通民意表达渠道。(1)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听证、人民建议征集制度,规范信访行为,着力引导人民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2)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建立公开、高效、便民的信访工作机制和程序,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接访和联调联处机制,加快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区群众接待工作中心功能,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度。(3)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建立信访反馈和政策联动机制,对信访工作中发现具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和调整相关政策。(4)深化干部下访群众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沟通、咨询、指导、劝诫,协调、服务和解决争议等职能。
(六)完善行政责任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19.自觉接受外部监督。(1)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自觉、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政策制定、执法评议及报告工作和接受质询等方面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2)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确保办复率100%,综合满意率95%以上。(3)依法接受司法监督。积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自觉执行生效的司法判决和裁定,认真研究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4)更加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健全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和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要公布处理结果。(5)高度重视网络监督,用好网络问政平台,建立常态的政民网上互动机制和快速反映机制,加强政府与市民的网上互动,积极构建言路畅通、办理快捷、反馈及时的社会监督运转机制。
20.切实落实专门监督。(1)审计部门要发挥“阳光审计”的作用,落实好跟踪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社会保障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重大决策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以及其他公共利益事项的监督。(2)监察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拓展综合行政电子监察平台,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依制度用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执法监察,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监察,提高行政效能,保障政令畅通。
21.强化内部层级监督。(1)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2)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区政府所属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应当将本单位本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重点是行政审批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考评等情况报告区政府。(3)探索建立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部门的层级监督。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通过明查、暗访等途径,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4)区政府法制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在开展依法行政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各种监督方式,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工作的监督,并建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档案。
22.完善行政问责机制。(1)按照权责统一、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建立完善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2)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3)健全行政问责配套制度,制定行政问责办法,确定问责主体,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使行政问责制度化、常态化。
(七)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23.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1)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学法,每半年举办一次法制专题讲座。各镇街各部门要建立会议学法、领导干部集中培训、举办专题法制讲座等学法用法制度,做到学法的计划、时间、内容、人员、效果“五落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2)把依法行政纳入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基地的教学内容,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拟任行政机关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并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察和测试情况作为任职依据。
24.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1)认真开展“六五”普法,继续进行全民普法教育,并将教育目的由普及法律常识转变为向公民阐释法律精神,启发公民的权利意识,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2)结合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整合广场、公园等公共资源,建立主题法治公园、法律文化广场或法律文化中心,不断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推出精品、创出品牌,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3)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村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突出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管理人员和异地务工人员、村(居)民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4)加强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利用政府购买法律宣传服务方式,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大力繁荣法治文化。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领导体制机制,各级行政机关要对本行政区域和行业领域内的依法行政负总责,建立健全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做到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确保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使依法行政真正成为一项硬要求和硬约束。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成立重庆市渝北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各镇街和区级各部门都要成立或及时调整相应工作领导机构,强化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考核,严格督导。科学设定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区政府法制部门牵头,2013年建立《重庆市渝北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评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对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各镇街和区级各部门都要成立依法行政指导机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2014年下半年和2016年下半年,区政府对落实本规划的情况进行规划中期及末期检查并通报结果,对工作不到位、责任未落实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问责。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各项配套制度为重点,以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来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鼓励支持各地各部门在领导干部学法、制定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简政放权、规范执法、行政争议调解、行政问责和依法行政考核等方面大胆尝试,争先创优。通过总结和推广各地各部门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开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四)充实力量,强化保障。要按照市政府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区的具体要求,落实法制工作机构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各镇街要配备1—2名专兼职法制干部,区政府各部门要有专门的法制工作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都应落实相应的工作机构。全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法制工作业务技能。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部署落实、督促检查、协调指导等职能作用,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确保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顺利实现。
 
附件:重庆市渝北区法治政府建设20122016年规划任务分
解表
 
 
 
 
 
 
 
附件
重庆市渝北区法治政府建设2012—2016年规划任务分解表
 
序号
名称
工作任务(本栏序号为规划正文通例序号)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一)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1、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
加快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公共卫生等社会管理职能;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2、推进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合理界定区政府、镇街(园区)职能,实行“大职能、宽领域”的政府事务综合管理;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探索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强化政府对所属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
区政府办
区政府法制办
区级相关部门、镇街
3、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规范和治理涉及企业和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区财政局
区级相关部门、镇街
4、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推进法治镇(街)建设,深化“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和财务网上监控平台建设;深化“法律服务进村居”服务工作;完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制度。
5、扩大社会自治范围:制定培育和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措施和发展规划;建立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
区民政局
区司法局
区政府法制办
区级相关部门、镇街
(二)
完善科学
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
审查机制
6、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完善《重庆市渝北区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组建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建立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开展校地合作。
区政府办
区政府法制办
区级相关部门、镇街
(二)
完善科学
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
审查机制
7、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坚持把风险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前置条件;设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评价标准;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区信访办
区政府应急办
区级相关部门、镇街
8、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加强对决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建立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反馈纠偏机制;全面评估决策执行后的实施效果;认真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区监察局
区政府督查室
区级相关部门、镇街
(三)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9、规范文件制定程序:合理安排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严格遵守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10、加强文件清理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机制。
区政府法制办
区级相关部门、镇街
11、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健全完善电子政务评价体系;拓展manbetx手机版注册首页 的领域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加强政府门户网建设。
区政府办
区级相关部门、镇街
(四)
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2、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评估和实施效果评估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站建设。
区行管办
区监察局
区级相关部门、镇街
13、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建立权责明确、行政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14、推进执法规范管理: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的监督和责任追究,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查处与责任追究;进一步解决镇街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
1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持证上岗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制度。
区政府法制办
区级相关部门、镇街
(五)
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构建平安和谐社会
16、健全矛盾化解机制:健全社会矛盾常态化排查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和大调解机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完善仲裁工作机制。
18、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规范信访行为,着力引导人民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访反馈和政策联动机制;深化干部下访群众工作。
区信访办
区司法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级相关部门、镇街
17、加强行政复议应诉:积极探索网上办理行政复议。认真落实复议听证、协调和解、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重庆市渝北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
区政府法制办
区级相关部门、镇街
(六)
完善行政责任机制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19、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确保办复率100%,综合满意率95%以上;依法接受司法监督;高度重视网络监督,用好网络问政平台。
区监察局
区政府法制办
区行管办
区级相关部门、镇街
20、切实加强审计、监察专门监督:落实好跟踪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拓展综合行政电子监察平台,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审计局
监察局
区级相关部门、镇街
21、强化内部层级监督: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探索建立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档案。
区政府法制办
区监察局
区级相关部门、镇街
22、完善行政问责机制:建立完善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健全行政问责配套制度,制定行政问责办法。
区监察局
区级相关部门、镇街
(七)
加强法制宣传培训
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23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各镇街各部门要建立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区政府法制办
区政府办公室
区司法局
区级相关部门、镇街
24、增强会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认真开展“六五”普法,继续进行全民普法教育;建立主题法治公园、法律文化广场或法律文化中心;继续深化法律“五进”主题活动;加强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区司法局
区政府法制办
区级相关部门、镇街
(八)
组织保障和落实措施
1、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建立健全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直接挂帅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确保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区政府、各镇街和区级各部门都要成立或及时调整相应工作领导机构,强化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办法,并将其考核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评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区政府法制办
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各项配套制度为重点,以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来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鼓励支持各地、各部门在领导干部学法、制定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简政放权、规范执法、行政争议调解、行政问责和依法行政考核等方面大胆尝试,争先创优。
区政府法制办
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3充实力量,落实保障。全区各级各部门的法制机构要明确职责,不辱使命,认真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推动落实、跟踪研究、情况交流等具体工作。区政府将适时根据市政府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区的具体要求,增加法制工作机构的人员和经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1~2名专兼职法制员。区政府各部门有专门的法制工作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原则上都应单独设立法制科室。2016年,全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中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95%。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
区政府法制办
区政府办
区编委办
区人力社保局
区级相关部门、镇街
 
 
 
 
 
 
 
 
 
 
 
 
万博手机版网页版               2012年1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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