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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877L/2021-00126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府办〔202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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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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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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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1-09-16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7
万博手机版网页版 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渝北府办〔202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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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渝北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渝北府办发〔2021〕26号)等规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经区委批准,现将《2021年度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渝北府办发〔2021〕26号等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按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告说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情况。规定程序未完善的,不得申报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认真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安排专人,认真组织推进实施。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同配合,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系统,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采用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三、动态管理。《2021年度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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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渝北区“十四五”总体规划纲要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一季度 |
2 | 渝北区“十四五”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三季度 |
3 | 渝北区“十四五”能源保障规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三季度 |
4 | 渝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调整方案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三季度 |
5 | 渝北区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四季度 |
6 | 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报告、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方案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四季度 |
7 | 渝北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 区教委 | 第二季度 |
8 | 渝北老旧城区更新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第三季度 |
9 | 渝北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 | 区交通局 | 第三季度 |
10 | 渝北区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 | 区民政局 | 第三季度 |
11 | 渝北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 区应急局 | 第四季度 |
12 | 渝北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第二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