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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关于开展“飙车炸街”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行动相关问题答疑解惑
一、通告中提到的整治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自即日起至9月30日。
二、通告中提到的整治重点有哪些?
答:一是非法飙车。机动车驾驶人以炫技、竞速、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者赌博为目的,驾驶机动车在公共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频繁穿插变道、闯红灯、伪造变造遮挡号牌以及猛轰油门制造噪音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非法改装车辆。机动车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行为以及更换发动机等非法改装行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
三、通告中提到的实施临时限行管控区域有哪些?
答:限行区域是渝鲁大道(海事局至渝鲁立交)、悦来滨江路(欣悦路至国博大道)等2条路段。
四、通告中提到的限行车辆范围有哪些?
答:除电动、军用、警用、消防救援、医疗救治、从事城市公共应急抢险、社会公共保障服务及实际居住地址在限行路段内且出入无法绕行的摩托车外,内燃机排量在175ml及以上的摩托车,包括使用内燃机的摩托车或使用含燃油动力的混合动力摩托车。
五、通告中提到的临时限行管控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限行时间段是2024年重庆中国摩托车博览会召开期间,从9月12日至9月17日(每日22:00至次日06:00)。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
相关问题答疑解惑
一、通告中提到的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是什么?
答: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是指在电信诈骗案件中,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用于接收、转移电信诈骗资金的账户进行冻结,从而保障案件侦办和被害人权益的资金。这些资金在案件侦办过程中会被暂时冻结,待案件侦办结束后,根据法律程序进行返还或没收。
二、通告中提到的公告期是多久?
答:公告期为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11日。
三、冻结资金的返还条件是什么?
答:冻结资金的返还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涉案账户的资金必须明确为电信诈骗案件的赃款;二是被冻结的账户与电信诈骗案件有明确的关联;三是冻结资金在案件侦办期间未发生转移、挥霍等情形;四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返还条件。
四、如何申请返还冻结资金?
答:请该涉案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
五、通告中提到的相关人员如果未在公告期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联系相关事宜会产生什么后果?
答: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联系相关事宜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养犬人和管理人不得有《通告》禁止的十三项行为以及《条例》规定应当遵守的规定。
我区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可以饲养一只;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无违法养犬行为记录的,可以申请再饲养一只,但饲养总数不得超过两只。
办理养犬登记所需材料:养犬人个人身份证件;固定住所信息;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犬只品种、照片、主要体貌特征;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植入电子标识或者采取生物技术识别等方式形成的犬只个体识别信息。一般管理区不需要植入电子标识或采取生物技术识别,只需要为犬只进行免疫即可办理养犬登记。
养犬人按照规定对饲养的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并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养犬人自免疫完成之日起五日内通过养犬管理信息系统或者现场办理等方式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养犬登记。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一般管理区内单位养犬人,在申请养犬登记前按照规定通过电子标识植入或者生物技术识别等方式进行犬只个体识别。手机网上办理的网络地址是:登录微信公众号“平安重庆-警快办-办事中心-治安专区-养犬登记”,然后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的照片即可,然后等待审批结果。审批同意的,将发放电子养犬登记证件。需要纸质养犬登记证件的,可以到所在地派出所申领。
根据《条例》第四条规定,本市实行养犬分区管理。城市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城市建成区以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关于重庆奇思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问题答疑解惑
一、通告中提到的重庆奇思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答:2019年5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睢某平伙同冷某兰在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18号,以重庆奇思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分发传单、微信群聊天、开办网上课堂等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宣传,其以投资养殖生态土鸡为名义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集资,并向客户承诺高额返利。经查,奇思语公司向杨某某、张某某、任某某等多人签订购买合同、期权协议书进行集资。截至案发,奇思语公司已无力经营,无法向投资客户承兑本金及收益。现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人数32人,吸收存款5,317,620.90元,造成损失4,998,628.73元。
二、公众应该如何识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识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是否有合法的融资渠道和资质。如果一家公司或个人在没有获得相关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并承诺固定回报率,那么这可能是一种非法行为。2、是否承诺了高额回报并且无法兑现。如果一家公司或个人在宣传中承诺了高额的回报率,但实际上无法兑现这些承诺,或者利用虚假手段吸引投资者的资金,这也可能是非法行为。3、是否涉及虚假宣传和不实信息。如果一家公司或个人在宣传中夸大其产品的价值和收益,隐瞒风险和不利因素,甚至发布虚假信息来欺骗投资者,这也是一种非法行为的表现。4、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经营方式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一家公司或个人的业务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可能是一种非法行为。因此,公众在参与投资活动时应该保持警惕,谨慎评估风险,不要被高回报率所迷惑,同时也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避免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陷阱。
三、公安机关在此案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答:公安机关在侦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调查和侦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的工作,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四、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后果是什么?
答: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后果是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如果犯罪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的后果取决于犯罪的情节和数额大小等因素。除了受到法律制裁之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还会对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
五、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众应该如何防范?
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防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需要公众共同努力,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金融知识,谨慎选择投资对象,保持理性态度,及时报警和举报,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关于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治理专项行动
相关问题答疑解惑
一、通告中提到的全区机动车停车秩序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什么?
答:渝北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消防安全“生命通道”,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
二、通告中提到的违法行为具体指哪些?
答:占用老旧小区、高层建筑周边城市道路“生命通道”违法停车的;在学校、医院、交通枢纽、商圈、景点等周边重点路段违法停车的;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路段违法停车的;占用城市道路违法违规停放废弃汽车的;占用人行道违法停车的;占压人行道又占车行道“骑跨道路”违法停车的;占压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占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违法停车的;多排违法停车、路口50米以内违法停车的;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等十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三、通告中提到的治理措施有哪些?
答:对于规范停车秩序治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停车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通告中提到的举报电话是多少?
答:区公安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的举报电话是023-67133030;区城市管理局的举报电话是12319。
五、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治理专项行动后会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答: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治理专项行动后,将进一步规范渝北区城市道路停车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切实保障城市道路管理规范有序与畅通安全,实现除险清患、惠民有感。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关于开展摩托车综合治理相关问题答疑解惑
一、通告中提到的摩托车综合治理的车型是什么?
答∶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自行车。
二、通告中提到的综合治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
答∶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具体安排如下:即日起至7月31日为宣传教育阶段;8月1日至31日为执法整治阶段;9月1日至30日为巩固验收阶段。
三、通告中提到的处罚方式有哪些?
答∶对妨碍本次摩托车综合治理、寻衅滋事、故意阻扰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及不文明交通陋习予以曝光。
四、通告中提到的违法行为具体指哪些?
答∶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等违规改装行为,违法停车、噪音扰民等影响安全畅通和城市环境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涉牌涉证、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超员、闯红灯、闯禁、酒驾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飙车炫技”等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五、开展摩托车综合治理后会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答:开展摩托车综合治理后,将进一步规范渝北区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有效预防和减少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