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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符合《重庆市数字金融紧缺人才目录》要求的数字金融人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将按规定支持申报“新重庆引才计划”等重点人才项目,各区县结合地方实际需求支持优先纳入区县人才计划。入选人员可按照相关人才计划享受相应政策。

  • 加大出口信保政策宣传力度,组织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向市级统保平台投保,无须垫付保费,报请市商务委按出口信保保费100%的比例给予支持,直接支付给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执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

  • 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再下浮10%以上,通过采取直接扣减、先收后返等方式减息,让企业免申即享,切实缓解小微企业付息压力。

  • 加大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支持力度,阶段性免除中小企业使用政府转贷资金产生的资金占用费,执行时间至2023年6月30日。扩面增量“助企贷”“上市贷”“知识价值信用贷”“商业价值信用贷”等政银合作信贷产品,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 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创新担保产品,降低担保费率,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支持,执行不高于0.8%的优惠担保费率,并提供风险补偿。对获得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企业,据实补贴担保服务费。

  •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对其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贷款,鼓励银行机构与借款人协商延期还本付息。获延期的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底。

  • 对直接或间接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且供应链票据签发量排名前5名的区内供应链核心企业,按照签发增长量的1‰、单户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奖励。

  • 对获得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企业,据实补贴担保服务费。

  • 对实施技改扩能后的规上工业企业获得的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按不超过同期LPR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企业贴息,单户贴息总额最高200万元。

  • 对促成上下游企业应收账款新增贷款额排名前5名的区内供应链核心企业,按其实际促成贷款额的0.5%、单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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